2024年,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夯实依法治税理论基础
坚持把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持续推动各级税务机关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书记讲法治课和“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其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全省税务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断提高广大税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务领域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守组织收入纪律,坚决不收“过头税费”,科学研判经济税收形势,全力以赴挖潜堵漏增收,强化组织收入全过程监控,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二)高质效抓好税费政策落实。联合商务、海关部门创新推出“二手车出口+中欧班列+启运港退税”新业务模式,获得国务院办公厅专项督查通报表扬。建立“税惠通”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健全“政策找人”“自动算税”机制,实行降费政策“一费一方案”管理,为全省稳增长大局注入了强劲动力。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三个不得”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对地方涉嫌违规招商引资文件中涉税条款进行全面审查清理。
(三)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聚焦陕西重点工作目标,出台《关于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化“税务管家”服务理念,为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精准化服务。试点推行“税链长”机制,联合四川省和重庆市签订“陕川渝”服务航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框架协议,加快推动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充分发挥以税咨政职能作用,立足陕西实际,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决策贡献税务智慧。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创新开展“税惠到坊”活动,税费业务办理、政策宣传、诉求响应“最后一米”有效打通。持续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活动,联合开展宣传辅导活动,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五大类小微经营主体提供针对性服务,深化拓展“税银互动”。安康市局通过跨省税务合作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入选陕西省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省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提升了制度建设质量。
(二)持续提升制度保障水平。完善税费保障机制,大力推动《陕西省税费保障办法》升级为地方条例。依法对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起草的涉税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配合省直部门做好政策解释和落实,争取各方面理解支持。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省局党委工作规则和税务局工作规则。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严格对省局机关行政管理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升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二)深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深入推进重案审理说明理由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时效、程序开展审理工作。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提升税务执法质量。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省局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统筹实施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工作,完成“税智法”全国首家试点上线任务并全省推广。
(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落实《全面推行6项涉税事项非强制执法方式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14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推动执法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三)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提升稽查打击效能,统筹安排2024年八部门联合打击工作,不断深化“工作联动、风险联防、问题联治、成果联创”的整体格局。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加大重点税源企业“双随机”抽查频次,严查狠打虚开骗税行为,全力抓好“双高”人群专项检查,持续打击骗取税费优惠违法行为,强化精确执法、精准监管、靶向施治。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统筹安排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制度,做实做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值班值守工作“零差错”。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拓展“枫桥经验”在税费服务诉求化解中的实践运用,探索搭建征纳互动“云上枫桥”,全省“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完成率达到96%。西安市长安区税务局郭杜税务所、渭南市华州区税务局杏林税务分局入选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经验做法。
(一)高质量落实涉税费争议事前预防。深入推进落实涉税争议前置处理和公职律师调解,从源头上推动涉税费争议多元预防化解。2024年,五家县局化解涉税费纠纷“枫桥式工作法”受到省委政法委、省委平安办通报表扬。持续深化税法合作,与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点针对涉税费争议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研判,提高执法确定性,破解执法难题。
(二)高标准开展涉税费争议事中化解。依法依规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高站位推进涉税费争议事后防范。扎实开展涉税费争议事后跟踪防范、类案总结提升,从根源上减少争议发生。推动建立“事前源头治理防争议、事中依法高效化争议、事后类案规范促提升”的闭环机制,实现前瞻性、实质性、系统性化解涉税费争议的良好效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持续强化内部监督。健全严管体系,细化“九看九查”监督举措。深化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突出以案促改,从严从实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范一案双查流程。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全年省局机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2件,形成了良好的综合治税效应。
(三)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加力推进数字化转型。优化税收大数据体系,与市监、公安、生态环境、数政等部门进行数据交换。深挖税收大数据价值,联合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部门开展月度、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二)提升智慧税务建设水平。完成“慧办平台”全省扩围升级,实现全国首个全量全域应用“三端”。深化5C+5R与“慧办平台”衔接应用,夯实征管基础管理,。扎实抓好数电票推广及乐企直连扩围工作,实现“反向开票”创新业务模式落地。推广新电子税务局,协调人社、医保部门,“统模式”平稳上线。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发挥“关键少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安排学习新修订的《保密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述法评法,营造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建强法治税务队伍。优先配置法律人才,鼓励各单位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优先配备至复议、法制审核岗,确保法规工作人才保障到位。认真组织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加强新录用公务员培养管理,多措并举支持保障新录用公务员考取税务执法资格。加强法治教育力度,举办法治骨干、公职律师专题培训,有效提升全系统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2025年,我局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重点工作部署,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夯实税费征管基础,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奋力谱写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陕西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