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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2-2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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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5年度单户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纳税人名单以及农产品耗用率的通知

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和《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实行核定扣除的中成药生产行业纳税人名单以及农产品耗用率(见附件1)、不再实施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中成药生产行业、毛皮制品加工行业纳税人名单以及其2024年度农产品耗用率(见附件2)进行发布。


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通知发布的农产品耗用率,对上述纳税人2024年度已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纳税调整。


附件:


1.2025年度实行核定扣除的中成药生产行业纳税人名单以及农产品耗用率1.2025年度实行核定扣除的中成药生产行业纳税人名单以及农产品耗用率


2.不再实施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中成药生产行业、毛皮制品加工行业纳税人名单以及其2024年度农产品耗用率2.不再实施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中成药生产行业、毛皮制品加工行业纳税人名单以及其2024年度农产品耗用率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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