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2-05
发文字号:
辽人社〔2024〕17号
发文机关: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
收藏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现将2024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如下:


一、2024年全省(不含沈阳、大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412元(月计发基数为7201元);沈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9192元(月计发基数为8266元);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105876元(月计发基数为8823元)。


二、202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412元(月计发基数为7201元)。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5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