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1-16
发文字号:
粤财穗公告〔2024〕21号
发文机关: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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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复审合格获得市级2024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复审合格获得市级2024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附件:复审合格获得市级2024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96户)复审合格获得市级2024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96户)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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