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18〕15号)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确认,陕西子长教育发展基金会等32家组织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下列收入,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孽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 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免税资格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2024—2028年度非营利免税资格名单(第一批)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2日
附件
2024—2028年度非营利免税资格名单
1.陕西子长教育发展基金会
2.延安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延安革命旧址保护基金会
4.榆林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5.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6.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7.陕西省西安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8.陕西省西安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9.陕西赵季平音乐艺术基金会
10.陕西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11.西北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12.陕西华夏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会
13.西安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
14.西安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5.陕西思源联侨公益发展基金会
16.陕西省铝业协会
17.陕西省地热协会
18.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19.陕西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
20.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1.陕西各界爱心济困协会
22.陕西省老字号协会
23.陕西省金融科技协会
24.陕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5.陕西众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6.陕西零贰玖公益服务中心
27.陕西省社会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
28.陕西省工艺礼品商会
29.陕西省餐饮联合会
30.陕西省广东商会
31.陕西省房地产商会
32.陕西省餐饮业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