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1-29
发文字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8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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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关税专项优惠政策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现行有效的关税专项优惠政策及相关配套文件。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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