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已经市政府2019年12月27日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月20日
合肥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2020-2025年)
目 录
一、发展态势......................................................................................... 5
(一)国际发展态势...................................................................... 5
(二)国内发展态势...................................................................... 5
二、发展基础......................................................................................... 6
(一)发展现状............................................................................... 6
(二)存在不足............................................................................... 9
三、总体要求....................................................................................... 11
(一)发展思路............................................................................. 11
(二)发展原则............................................................................. 12
(三)发展定位............................................................................. 13
(四)发展目标............................................................................. 14
四、发展重点....................................................................................... 14
(一)凝聚数字经济核心动力.................................................. 14
(二)构建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17
(三)搭建数字技术创新体系.................................................. 19
(四)健全数字经济产业体系.................................................. 23
五、保障措施....................................................................................... 46
(一)强化统筹协调.................................................................... 46
(二)加大政策扶持.................................................................... 46
(三)集聚数字人才.................................................................... 47
(四)优化营商环境.................................................................... 47
(五)深化开放合作.................................................................... 48
(六)加强监测评估.................................................................... 48
一、发展态势
(一)国际发展态势。
全球信息化进入全面渗透、跨界融合、加速创新、引领发展的新阶段,数字经济正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为全球经济复苏和社会进步注入新活力。从宏观统计数据来看,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日益提升,2018年,美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12.34万亿美元,占GDP比重超60%;英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同年的数字经济比重均超过50%;从企业微观数据来看,全美市值超3千亿美元的5家公司(苹果、谷歌、微软、亚马逊、Facebook)全部为数字经济龙头企业。
(二)国内发展态势。
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高达31.3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4.8%。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增长,自2013年首次超过日本跃居全球第二,与美国的差距逐步减小,增速全球领先,发展潜力巨大。各地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布局,杭州、福州、贵阳、西安等城市均倡导发展数字经济,大力推进顶层规划和实施意见出台,并设立大数据发展委员会/大数据资源管理局/数据资源管理局等新机构,统筹协调数字经济发展。比如,杭州市出台数字经济专项行动计划和政策,设立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福州市全面实施“数字经济领跑行动”,持续举办数字中国建设峰会;西安市提出“向全球数字经济第一方阵迈进”的目标。
二、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据赛迪顾问统计,合肥市2018年数字经济总量2920亿元,占GDP比重37.3%,高于全国和安徽省平均水平,数字经济发展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数据资源聚用成效明显。一是快速推进数据汇聚。市级大数据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社会综合服务平台基本完成建设,共汇集数据221亿条,电子证照系统完成身份证、营业执照等114类、4676万证照数据入库。二是扎实推进数据共享。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4328项,累计共享交换数据69618次,在全省率先实现数据跨层级跨区域共享。三是着力推进数据应用。推进全省首个交通超脑建设,每天接入数据1.9亿条,试点区域通行延误时间减少20%;在高新区建设全省首个区域经济大脑,为2218家企业精准推送政策,累计发放奖补资金7214万元。
2.数字产业化加速发展。根据赛迪顾问统计,2018年,数字产业化增加值852.6亿元,占数字经济总量29.2%。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方面,2018年全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总收入320亿元,同比增长12.1%。在电子信息制造业方面,2018年规上电子信息产业规模超1800亿元、增加值增长31.4%;集成电路产业集聚企业超230家,投资2200亿元的长鑫集成电路制造基地正式签约,晶合12英寸驱动集成电路月产能达1万片;京东方全球首条10.5代液晶面板产线产能和良率爬坡顺利,康宁10.5代玻璃基板产线贯通,维信诺第六代柔性显示生产线主体结构封顶。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18年增加值增长21.7%,中国声谷年产值达650亿元,入园企业超600家,合肥跻身国内人工智能“五强”城市。大数据产业加速成长,共认定市级大数据企业474家。量子产业初具雏形,高新区集聚量子关联配套企业29家。
3.产业数字化融合加快。根据赛迪顾问统计,2018年,产业数字化增加值2067.4亿元,占数字经济总量70.8%。在工业数字化上,全面推动两化融合,全市158家企业通过国家贯标评定,两化融合指数位列省会城市第6;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启动“万家企业上云”行动计划,工业云平台注册企业超3000家;积极推进智能化改造,建成57家智能工厂、495个数字化车间,75.6%的“智能工厂”实现产业链协同应用。在服务业数字化上,大力实施“数字+”应用示范推广,金融、教育、医疗、养老、物流、文旅等服务业数字化加快推进,启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暨大健康产业园建设,建成滨湖智慧医院一期和合肥京东方医院,交通超脑一期示范效果明显。
4.数字技术创新基础扎实。一是科研基础实力雄厚。合肥拥有各类研发机构超过1400多家,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210个,2018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3.28%,入选全球科研城市50强。二是重点创新平台集聚。拥有认知智能国家重点实验室、语音及语音信息处理国家工程实验室、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基础研究平台,启动建设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天地信息网络(安徽)研究院、未来网络实验设施(合肥中心)等数字技术领域重大支撑平台。三是数字核心技术较强。聚焦量子和人工智能两大颠覆性技术,中科大18个量子比特纠缠刷新世界纪录,首款国产量子计算机控制系统在肥诞生,科大讯飞在语音合成、语音识别、口语评测、语音转写、机器翻译等领域技术国际领先。
5.数字基础设施稳步提升。一是网络设施加速布局。持续贯彻落实“网络强国”和“宽带中国”战略,2018年获评“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优秀城市,建成4G基站7864余座,本地光缆纤芯长度达320万芯公里,实现中心城区和近郊(县城)4G网络覆盖率达98.7%,5G基站部署超700个,完成5000余个NB-IoT物理站点部署,实现市区物联网全覆盖。二是数据中心绿色发展。建设以“智慧合肥”安全城市云资源平台为中心的新一代政务云,积极打造安徽移动云、安徽电信天翼云、科大国帧城市云等多个“T3+”级别以上的数据中心。三是先进计算中心加快建设。高标准建设合肥先进计算中心,立足合肥,面向全省,辐射周边地区,支撑基础科学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6.区域发展亮点频现。一是开发区承载核心驱动。高新区重点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高地,经开区致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新站区聚焦“芯屏器合”新型显示产业,安巢经开区加快培育电商产业集群。二是城区聚焦数字服务。瑶海、庐阳、蜀山、包河全力打造物联网科技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大数据小镇、滨湖金融大数据中心。三是县区推进特色创新。肥东县建设机器人小镇,肥西县聚焦智能制造,长丰县发力智能家居,庐江县加快“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巢湖市探索“数字+”文旅发展。
(二)存在不足。
《2018中国数字经济百强城市发展研究白皮书》数据显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等城市强化应用创新和市场培育,数字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已形成各具特色的数字经济发展优势,对发展要素和资源造成虹吸效应。相对来说,我市数字经济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总量不大、质量不高、竞争能力不强。
1.数据价值挖掘不深。一是数据价值认知不足。对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认知不足,未能充分认识到数据资源的价值,用数据驱动经济社会转型的动力不够,培育新动能推动新发展的意识不强。二是融合发展能力不强。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受制于信息化人才尤其是跨界人才培养不足,专项资金投入不多,数字应用场景开发不深,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本领不强。三是企业应用创新不够。数字经济企业创新力普遍不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不充分,基于大数据的创新应用不多,数字产业化发展偏慢。
2.市场主体培育不足。一是数字新业态独角兽企业尚为空白。根据胡润研究院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国内独角兽企业共有186家,其中北京79家、上海42家、杭州18家、深圳15家,我市企业无一入选。二是缺少平台型生态引领企业,平台投资孵化和数字生态构建是数字经济爆发增长的源动力,我市缺乏华为、蚂蚁金服、滴滴出行、京东物流、菜鸟网络、商汤科技等引领新兴业态的平台型企业。三是龙头企业带动不够。2018年,阿里巴巴营收2502.66亿元、净利润614.12亿元,腾讯营收3127亿元、净利润787亿元,百度营收1023亿元、净利润276亿元,科大讯飞营收79亿元、净利润5.4亿元,我市龙头企业在自身体量和对产业链上下游的集聚力上都相差较大。
3.发展基础有待夯实。一是数字技术创新平台支撑不足。现有平台集中在智能语音、量子信息领域,在大数据、云计算、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平台数量较少。二是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有待提升。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需加快部署5G、IPv6、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实现由“万物互联”向“万物数联”演进。三是缺少数字经济专项政策。我市高质量发展、“三重一创”、软件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系列政策均有数字经济发展内容,但条款比较分散、精准不够、力度不足。
4.数字人才相对短缺。一是信息技术人才总量偏少。2018年我市信息技术相关产业从业人员为6.4万人,同期杭州从业人员为64万人。二是复合型人才缺乏。产业数字化需要大量既懂信息化又懂具体产业发展规律的数字人才,但具有“数字+”行业应用经验的跨界复合型人才紧缺。三是高端人才引进培育不足。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拥有核心技术并具备产业化条件的高端人才或团队数量偏少。
三、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数字江淮”工作部署,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136”发展行动计划,推动数字经济成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发展的主引擎,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
“136”发展行动计划,即以数据资源为核心驱动,构建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数字技术创新体系、数字经济产业体系等3大体系,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核心数字技术突破、数字产业化培育、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工业农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业数字化升级等6大重点任务。
二、发展原则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优化产业环境、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来引导资源配置。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专业化分工,创建公平的市场环境,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扩大规模,重点突破。针对当前全球及全国数字经济产业快速发展、加速落地的趋势,采取积极措施,主动承接,迅速扩大产业规模。集中优势资源,实现产业链关键领域重点突破,积极向数字产业应用和基础设施、数据服务等领域延伸发展。
找准定位,特色发展。立足合肥市产业基础,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与本地产业相关的应用企业落地。发挥合肥的特色和优势,差异化定位,按照产业链延伸的方式,完善产业布局,扩大产业规模。
聚焦园区,项目推动。加快产业发展载体建设,不断改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园区功能,为产业发展提供土地、配套服务等基础条件。发挥合肥优势产业品牌效应,策划和引进若干重大项目落户园区,推动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
(三)发展定位。
全国数字经济科创中心。发挥“四个一”创新主平台体系优势,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信息安全、区块链、云计算、量子信息等关键核心数字技术研发突破,开展全球领先的源头技术创新,深化面向智慧城市、数字经济领域的协同创新,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科创中心。
长三角数据资源汇聚应用中心。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华东区灾备中心等项目为牵引,为长三角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数据资源支撑;大力实施“数字+”交通、金融、教育、医疗等应用创新,打造一批在长三角地区具备试点示范效应的应用品牌工程。
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核心增长极。加快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信息安全、新型显示、集成电路等数字产业化,推动家电、汽车、装备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金融、教育、医疗、交通、养老、文旅等服务业数字化提升,推进数字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打造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核心增长极。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数字经济总量占GDP比重达40%以上,2022年数字经济总量占GDP比重达45%以上,2025年数字经济总量占GDP比重达50%以上,数字技术创新水平国内领先,数据引领型发展模式基本形成。
四、发展重点
(一)凝聚数字经济核心动力。
1.数据资源汇聚。
——加快数据资源采集与汇聚。建立并完善政务数据采集和汇聚长效机制,探索开展基层数据采集员队伍建设和到户自动采集端终端部署,加强基层数据采集与汇聚。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非涉密政务数据向大数据平台充分汇聚和依权限共享。以应用为牵引,按照“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原则,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法人、人口、空间地理、经济运行、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库。(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重复)
——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云和大数据平台。以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为抓手,打通所有非涉密政府部门业务专网与政务外网的链接,完成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建成全市逻辑统一的“新一代政务云”,实现市政府各部门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建设全市唯一的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跨层级的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交换、数据清洗治理、能力整合支撑于一体。(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推进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面向城市治理、民生服务、产业发展等实际需求,加快完善基础信息资源目录、主题信息资源目录、部门信息资源目录,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搭建主题数据库。结合行业领域应用需求,推进交通运行、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城市安全、城市规划、生态环保、政务服务等领域主题数据库建设,引导各领域开展基于数据的创新应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据资源局)
到2020年,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基本完善,基础数据库基本建成,常用主题数据库初步建立。到2022年,基础数据库进一步丰富,各行业应用主题数据库基本建立。到2025年,各项基础和主题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数据目录进一步扩充,形成数据资源生产、产品开发、数据技术服务全流程生态体系。
2.数据标准化与开放共享。
——完善数据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促进合肥市数据资源发展应用相关制度,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政企互联、安全可信的大数据体系。健全政务信息资源采集、更新维护、共享交换和审核发布的各项制度和标准。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基于各类基础和主题数据库,开展数据的统一归类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数据开放审核制度,做好开放全流程的数据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建立数据开放的考核和评估制度,提高开放数据的质量和鲜活度。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共享开放数据资源,加快政府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双向流动融合。(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推进数据资产增值应用。深入推进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制定实施公共数据开放计划与服务机制。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开放政府和城市应用场景,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运用数据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加强对经过脱敏等安全处理的数据资源的管理、开发和应用,积极开展数据增值服务,推动跨领域、跨区域的技术和商业模式联合创新,促进大数据技术交流和成果转化,形成一批在国内有代表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数据产品。(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促进各类市场数据流动。依托各行业联盟和行业龙头企业,促进产业生态圈内部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提升数据资产的配置效率,挖掘不同市场主体间交叉数据的附加价值,推动各类市场数据的高效流动。(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到2020年,研究制定《合肥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数据需求动态更新机制,完善“需求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到2022年,实现政务数据需求清单中超过80%的需求得到满足,探索出台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制度。到2025年,实现各类基础数据资源的标准化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实现完全的分级共享,建立面向应用的政府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资源双向流动机制。
(二)构建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推进城市物联网感知体系建设。加大传感设备、无线通信模块、控制模块和摄像头等数据采集终端部署,深化物联网技术、GIS、卫星定位与导航技术等技术应用,提高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环卫设施、地下管网、电网等公共基础设施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构建统一的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平台,提升城市运行管理与综合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提升网络基础设施。支持通信运营商加快推进5G基站部署,有序开放路灯、监控杆、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等公共设施,以及机场、医院、学校和公共场所资源,简化直供电扩容审批流程。推进IPv6网络规模化部署,实施LTE网络端到端IPv6改造。加强量子通信网络在城域网、城际网、行业专网中的规模部署。(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合肥移动、合肥联通、合肥电信)
——建设绿色数据中心。重点建设一批公共服务、互联网应用服务、重点行业和大型企业大数据中心,有序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与国家数据中心的互联机制,促进互联互通。积极与宿州云计算产业基地、淮南大数据产业基地等大数据基础设施对接,打造区域性大数据基础设施集群。(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加快合肥先进计算中心建设。面向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的需求,构建开放共享的先进计算交叉研究与公共服务平台,满足高性能计算和人工智能计算需求,支撑基础科学研究和新兴产业创新,打造成为服务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科技基础设施和区域通用公共计算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到2020年,实现FTTH全光网络城乡全覆盖,5G基站部署超3000个。到2022年,实现5G网络全面商用,5G基站部署超7000个,建成合肥先进计算中心。到2025年,实现网络、应用、终端全面支持IPv6,5G基站部署超10000个,城区5G网络全覆盖。
(三)搭建数字技术创新体系。
1.布局前沿数字技术研究。
围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积极推动类脑认知、量子信息、区块链等前沿数字技术突破,依托中科大、合工大、安大、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科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处理、多源异构数据融合等基础理论研究,聚焦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自然语言和语音处理技术、自主无人系统、流计算和图计算、网络安全等技术应用领域,开展重点突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突破关键共性数字技术。
——大数据分析处理。聚焦多源异构数据融合、分布式数据处理、流式分析、图计算、虚拟化、集群资源管理和面向重点行业应用的数字建模等领域,整合产学研用资源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支撑大规模的数据整合、存储和计算。
——云计算。围绕虚拟化、容器、无服务器计算、软件定义存储、软件定义网络、网络功能虚拟化、云端资源综合管理等前沿技术,联合重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为各类云计算场景提供支撑。
——边缘计算。依托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优化边缘终端设备数据传输技术,加快突破边缘计算模型计算迁移,边缘数据连续存储和预处理,边缘端轻量级函数库、内核和虚拟化,以及边缘计算编程模型等关键核心技术。
——计算机视觉。重点突破视频图像理解、视觉信息融合、视觉并行计算等计算机视觉核心算法,提升计算机视觉自动化水平、计算效率、模型精度和算法适应性,研发视觉检测和监控设备、导航设备、物品抓取分拣系统等智能化产品。
——语音识别。依托语音及语言信息处理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重点突破自然语言处理、深度语义分析、复杂环境下的语音识别交互等核心技术,开发多媒体信息理解的人机对话系统、基于知识管理的协同翻译平台、海量文献翻译平台等智能应用系统。
——认知智能。依托认知智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研发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重点突破面向认知计算的深度学习共性技术,以及面向行业异构数据的知识自动构建与推理等关键技术,推进人机交互、智慧教育、智能医疗和智能司法等领域的认知智能应用研发及产业化。
——网络信息安全。联合中科大、国防科大、合工大、安大与网络信息安全龙头企业,推动密码技术、量子信息、可信计算、数据安全、AI安全、行为安全和工控安全的研发,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个人信息安全、可信计算体系、移动通信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安全等领域试制标准。
3.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基础前沿技术平台。积极推进重大实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国内一流的科研实验环境。围绕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边缘计算和量子技术等数字经济关键领域,搭建数字技术基础研发平台,加快认知智能国家重点实验室、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中科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等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开源共性技术平台。培育、引进并鼓励企业和研究机构开展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网络信息安全、自主决策控制等领域的开源开发平台建设,积极为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和推广提供共性基础支撑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
——产业基础支撑平台。支持行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开发海量数据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工具库和算法库,支撑人工智能训练、大数据分析挖掘和行业智能应用开发等。搭建针对技术和产品的公共测试平台,提供云计算服务能力评估、大数据系统测评、可信云服务认证评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等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
到2020年,智能语音、计算机视觉、云计算和大数据处理等共性关键技术取得重要突破。到2022年,建成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共性高技术平台和产业基础支撑平台。到2025年,前沿数字领域基础理论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完善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
(四)健全数字经济产业体系。
1.聚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
——深化人工智能行业应用。鼓励企业开发面向人工智能应用的基础软硬件及系统解决方案,加强智能制造、教育、交通、医疗、康养、公共安全、社会治理等优势产业或具备一定基础领域的人工智能应用,深度开发“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形成特色应用示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
——做强核心产业。以获批第一批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契机,以“中国声谷”为主要载体,推动智能语音在各种场景中的深入应用,延伸产业链条,做大产业规模。发展人工智能视觉产业,重点打造“中国视界”产业平台,建成人工智能视觉创新研究院、人工智能视觉产业共享赋能中心。综合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推动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用机器人等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鼓励面向汽车电子、家电电子等行业的智能芯片设计、智能模块制造等上下游产业链联动发展。加快柔性显示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做大产业规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加快培育智能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本土品牌和行业领军企业。加大对人工智能初创企业的扶持,建立合肥市人工智能企业库,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搭建“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产业基地”培育体系,依托龙头企业构建人工智能专业化孵化生态体系,培育一批人工智能细分领域“专精特新”创新型企业。鼓励推进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业场景应用,合作提升双方创新能力及行业竞争力。发挥国家级重大科创平台的资源集聚作用,面向智能芯片、机器视觉、智能驾驶等领域,引进培育一批企业和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
到2020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1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达到700亿元。到2022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突破2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1500亿元。到2025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300亿元,带动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总体技术与产业发展水平全国领先。
2.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
(1)大数据和云计算。
——优化大数据产业布局。围绕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和终端产品制造等大数据产业链环节,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积极对接国内外优势骨干企业战略布局,主动承接国家级和省级大数据项目。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鼓励先行先试,规划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创新试验区和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推进大数据和云计算行业应用示范。围绕合肥市资源和企业需求,支持龙头企业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消防、医疗、食品安全、交通、环保、能源等领域搭建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特色应用云。积极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及大健康产业园建设,充分发挥健康医疗与大数据产业叠加发展优势,招引优质健康医疗大数据项目。(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聚焦发展云服务。引进云服务龙头企业,培育本土品牌,建设全国云计算应用服务示范基地。依托庐阳区大数据产业园华为云计算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云计算服务应用,夯实云计算产业基础,提升云计算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到2020年,大数据和云计算相关产业规模超1000亿元,营业收入超100亿元企业1-2家。到2022年,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规模突破1200亿元,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3家。到2025年,大数据和云计算相关产业规模突破1600亿元,营业收入超100亿元企业达到5家。
(2)网络信息安全。
——优化网络信息安全产业布局。梳理比较优势,瞄准符合国家战略、产业前景广阔的安全细分领域,聚集全球产业资源,构建网络信息安全产业生态圈,打造“中国安全谷”。制定网络信息安全龙头企业招引计划,积极推动头部企业落地。实施企业全生命周期扶持战略,加快网络信息安全企业培育。(牵头单位:市网信办、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
——重点发展信息安全服务。通过协同研发与服务提升“双轮驱动”,实现网络安全企业“提质”。重点推广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网络安全应急处理、数据与系统容灾备份等信息安全服务。(牵头单位:市网信办、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
——推广自主可控安全产品。瞄准产业链“安全可控”核心环节及重点应用,集聚一批安全领域龙头和特色企业,推广使用自主可控的安全服务器、操作系统、存储和安全网络等设备。(牵头单位:市国家保密局、市网信办)
到2020年,实现网络信息安全产业规模超过700亿元,培育2家产值50亿以上网络信息安全领军企业。到2022年,实现网络信息安全产业规模超过1000亿元,培育4家产值50亿以上网络信息安全领军企业。到2025年,实现网络信息安全产业规模超过1500亿元,培育6家产值50亿以上网络信息安全领军企业。
(3)5G。
——加快发展5G产业。加快5G产业空间布局,健全产业链条,构建产业生态,聚力技术研发,创新示范应用,加快部署建设“一区三基地”(即:网络建设先行区,产业集聚基地、科研创新基地、应用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投促局、市数据资源局)
——推动5G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其它领域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合肥市科研技术优势,鼓励三大通信运营商与大数据、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物联网、VR等信息企业协作,强化产业联动,探索推动5G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应用5G技术助力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快5G技术在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智慧能源、无线医疗、家庭娱乐和无人机等领域的应用。推动5G全面应用,开展 “5G+智慧政府”“5G+智能制造”“5G+数字医疗”“5G+无人驾驶”等应用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
到2020年,实现5G网络规模部署,5G产业规模突破160亿元。到2022年,丰富5G技术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领域的应用场景,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到2025年,打造技术融合充分、应用场景丰富的5G产业生态,产业规模突破900亿元。
(4)物联网。
——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速发展。加快MEMS传感器产品的研发设计,提升设计、制造、封装与集成、多传感器集成与数据融合及可靠性领域技术水平。鼓励传感器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升传感器产品智能化水平。提升智能传感器一体化解决方案供给能力,推动智能传感器在智能终端、机器人、医疗物联网、汽车电子、家电电子等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推动物联网网络体系构建。加大对超高频、微波RFID、窄带物联网NB-IoT、融合通信等领域通信技术的研发投入,提升物联网模组、电子标签等设计能力,加大物联网模组、物联网网关、智能仪器仪表、车载终端、北斗终端等典型物联网通信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力度。(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加大物联网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物联网公共服务基础平台和应用服务平台的建设,提升面向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领域的解决方案服务能力,积极推进物联网技术在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应用推广。(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深化物联网在智慧城市中的应用。重点突破公共安全、物流、交通等领域的物联网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应用示范,提高公共安全、物流和交通等行业的数字化管理水平,积极发展数字物流、数字应急管理和智慧交通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到2020年,物联网产业规模达到260亿元,新引进和培育物联网企业超过100家。到2022年,物联网产业规模达到450亿元,新引进培育物联网企业超过200家。到2025年,物联网产业规模达到650亿元,新引进和培育企业超过300家,打造1个国家级物联网产业集聚区。
3.稳步壮大电子信息制造业。
(1)集成电路。
——全力推进长鑫芯片生产线建设。以显示驱动、智能家电、汽车电子、功率集成电路、存储器等芯片为切入点,通过应用牵引搭建产业合作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瞄准先进工艺,积极联合行业领军企业建设高水平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和先进封装测试生产线。(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积极培育芯片设计企业。招引培育优秀芯片设计企业,发挥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助力芯片设计企业快速发展。依托芯片设计龙头企业开展显示驱动、汽车电子、数字家庭、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的芯片设计和系统解决方案研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发展新型功率器件和分立器件。鼓励发展基于氮化镓的高温大功率电子器件和高频微波器件,基于砷化镓的光电器件和微波器件等新型功率器件,鼓励企业研发集成、逻辑、控制、检测和保护电路的新型智能功率器件,发展面向工业和汽车的新型功率模块相关产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提升材料和设备供给能力。引进具备条件的单位开展集成电路关键设备、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国产装备、材料在集成电路生产线上的应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到2020年,集成电路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到2022年,集成电路产业规模达到700亿元,新引进和培育100家以上芯片设计和制造企业。到2025年,集成电路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营业收入超100亿元企业2至5家。
(2)新型显示。
——突破下一代显示技术。加强新一代显示技术研发,鼓励企业牵头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前瞻性技术方面提前布局。聚焦低温多晶硅(LTPS)、氧化物(Oxide)背板工艺大规模生产技术,突破打印OLED、硅基微型OLED、激光显示等量产技术瓶颈,积极开展量子点、全息投影、柔性显示等新兴技术研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完善配套产业链。结合面板生产线需求以及现有基础和优势,重点发展玻璃基板、偏光片、机器人等重点配套材料和设备。积极开发AMOLED背板制备、有机成膜、器件封装及相应材料和装备,支持碳纳米管、石墨烯、纳米粒子、印刷浆料等材料的试验应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拓展新型显示应用场景。加强在汽车、家电、机器人等工业制造领域平板显示的深度融合应用,提升产品数字化水平和用户消费体验。加大在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服务领域的新型显示应用,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和民生服务获得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推动超高清视频产业联动发展。以高世代液晶面板、显示终端整机等优势产业为基础,着力突破超高清视频采集、制作、传输、呈现、应用等关键技术及器件,推进重点产品产业化。探索5G应用于超高清视频传输,提升通信网络的接入速率及服务质量,满足4K和8K视频传输需求。丰富超高清电视节目,持续推进超高清电视内容建设,丰富节目内容有效供给。(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文旅局)
到2020年,新型显示产业规模达到1500亿元,面板年产能达2000万平方米,规模位居国内前列。到2022年,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面板年产能2500万平方米。到2025年,产业规模达到2500亿元,面板年产能突破3700万平方米,形成世界级新型显示产业集群。
4.推动工业农业数字化转型。
(1)工业产品数字化。
——推动家电产品智能化升级。推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和家电龙头企业的深度融合,突破人脸识别、动作跟踪、语音识别、环境动态感知等技术在传统家电产品中的应用部署;建立健全智能家电产业集群,重点引进研发能力强、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智能家电模组模块生产企业,丰富智能感知、识别和交互的产品体系,实现智能家电产业上下游企业集聚。(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加速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创新。强化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着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感知、控制、执行三大核心系统的研发应用;鼓励车企建设车网联平台,追踪采集智能网联汽车使用信息,并基于数据支撑产品改进和服务优化;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示范,做大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产品规模。(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推动机器人向中高端迈进。积极布局具备人机协同、自主学习功能的新一代工业机器人,加快工业机器人在制造领域的集成应用;加快发展服务机器人,重点开展机器人控制软件等基础技术研究,开发养老机器人、教育机器人、医疗机器人等新品类;依托国家级机器人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研究出台机器人行业标准,建立智能机器人检验检测和研发创新等平台,推动产业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到2020年,智能家电产业规模达到400亿元,机器人产业规模达到120亿元。到2022年,智能家电产业规模达到800亿元,机器人产业规模达到160亿元,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到2025年,智能家电产业规模达到1200亿元,机器人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形成国家重要的机器人生产基地。
(2)制造体系数字化。
——增强工业互联网产业供给能力。加快构建网络、平台、安全三大功能体系,促进工业互联网在工业现场的应用,强化生产设备联网与数据采集能力,实现各层级数据资源的端到端集成,形成基于数据分析与反馈的工艺优化、流程优化、设备维护与事故风险预警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网络化制造系统和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通生产制造端和管理运营端各个环节的数据流动,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并与配套企业之间进行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产品设计、制造、销售和采购等全产业链协作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云化研发设计、生产管理和运营优化软件,实现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降低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成本;鼓励建设工业信息安全在线监测诊断、攻防演练、仿真测试验证等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加速工业与网络信息安全产业的深度融合,提升工业信息安全支撑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以数字化技术提升制造业供应链服务能力。鼓励家电、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发展供应链数字化,支持骨干企业加快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提高供应链管理数字化水平,增强供应链的可视性和可塑性,提升供应链动态敏捷反应能力,加快产业资源的合理调配,推动企业整合内部资源,优化生产管理流程,推动供应链各环节有机融合,提升供应链一体化水平和竞争能力,以高效的供应链协同为智能制造发展提供强力支撑。(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聚焦突破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和设备。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基于自身技术积累和行业应用经验,加大在工业传感器、工业控制器、工业操作系统、工业嵌入式软件、工业大数据分析软件与系统、工业智能软件与解决方案等领域的研发投入,开发智能制造软硬件产品;大力发展智能控制系统,重点发展网络化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控制系统(FCS)、开放式控制系统等新一代主控系统装置;加快数字化智能制造设备研制,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加强智能机床、工业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工业机器人等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到2020年,建成100家“智能工厂”,培育超过10家省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行业领军企业,培育1-2家具备较强实力、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2年,建成150家“智能工厂”,培育超过20家省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行业领军企业,培育3家具备较强实力、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5年,建成超过200家“智能工厂”,培育超过30家省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行业领军企业,累计培育5家具备较强实力、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
(3)农业数字化。
——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加快农业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强遥感技术在墒情、苗情、灾情监测等方面的应用。促进农业物联网技术示范推广,采集、存储、分析农业生产数据,精准指导农业生产。以特色农业为抓手,加快智能装备、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及农机作业的深度融合和应用,打造一批智慧农业试点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推进农业管理数字化。提高政府农业管理水平,建立开放的农业政务管理数据库,实现农业部门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督管理等事项的网络化处理。整合全市农林、农机、农产品交易等网站和平台,集聚农业管理相关数据,构建农业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进行农业管理科学决策,推进农业经营管理数字化升级。(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推进农村社会服务数字化。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加快推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等数字政务服务向乡村覆盖,丰富乡村数字化服务。鼓励和支持开展农技推广信息化管理培训,组织各级农技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水平。运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打通农产品产业链全流程的质量安全监管环节,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转全程透明可追溯。(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到2020年,引进培育农业物联网应用企业100家,初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成全市智慧渔业平台并投入使用,益农信息社覆盖全市行政村。到2022年,引进培育农业物联网应用企业超200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全市智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一张网”。到2025年,引进培育农业物联网应用企业超300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成智慧农业生态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智慧农业试点示范项目。
5.促进服务业数字化提升。
(1)数字金融。
——推进金融服务智能化和普惠化。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生物识别等智能技术和装备,整合线上线下、内部外部数据,建设智慧银行、科技金融平台、大数据平台,全力打造数字普惠金融,提升居民金融服务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提升企业融资服务效率。持续推进税融通工程,促进税银数据的共享互动,挖掘数据价值,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方面的服务水平;在企业融资领域开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通过整合企业资产数据、政府数据和企业行为数据等多维度信息,实现“线上申请、自动审批、自助放款”的全线上化流程,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加强基于大数据的金融风险防控。通过大规模、高频次的数据分析,搭建风控模型,建立以风险识别和客户评估为核心的智能应用系统,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在特定业务场景开展身份鉴别智能化应用,通过集成生物识别平台和系统,实现存款、转账、手机银行等业务的用户身份核实和鉴定,解决金融欺诈问题。(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到2020年,实现全市50%以上主要金融机构开展数字化转型探索,累计培育不少于30个标杆数字金融项目。到2022年,持续推进主要金融机构的数字化改造,丰富数字金融应用,累计培育不少于50个标杆项目。到2025年,完成全市主要金融机构的数字化改造,累计培育不少于100个数字金融标杆项目。
(2)数字教育。
——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运用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VR/AR等技术,推广微课堂、共享图书馆、虚拟教室等智能学习应用,推动优质教育内容的开放共享和普惠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开展教育大数据汇集和分析挖掘。加快教育大数据采集,开展针对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学校管理、资源管理、教学分析的数据建模,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教育资源配置、绩效监测、教学质量评估、精准教育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推进教育资源共享,形成具备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监管监测、评估评价功能的智慧教育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智慧学校建设。围绕教育云平台“四服务”系统,探索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新模式、新思路,促进教育云平台城乡常态化应用。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改造升级,改善学校网络和多媒体教学基础条件,逐步形成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智慧教学环境,推动课堂教学模式变革创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到2020年,完成48%的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任务,城区、开发区不低于47%,四县一市总体不低于49%,其中乡村不低于46%。到2022年,完成乡村普通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基本完成城镇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到2025年,全面完成全市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
(3)数字医疗。
——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示范中心。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快区域人口健康、生物医药、公共卫生、电子病历等健康医疗数据汇聚整合,形成全市公共卫生监测网络。拓展大数据技术在医疗质量管理、辅助诊疗、远程医疗、健康管理、药品研发、医疗费用改革、流行性疾病防控预警、计划生育和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应用。(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推进数字医院建设。推动京东方合肥数字医院、中科大附属第一医院智慧医院(人工智能辅助诊疗中心)等医院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大力推进全市智慧医院建设。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医院智能化建设水平。开展医疗、护理、管理、后勤、科研和教学等领域的智能化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增强就医体验,提升医院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发展个人健康智能服务。加快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基因中心项目建设,积极开发智能监护设备、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硬件,通过设备间的互联互通,自动采集分析居民营养、体征、疾病等健康数据,集成一系列健康大数据惠民服务应用,实现主动健康服务和风险防控,强化个人健康管理。(牵头部门:市卫健委)
到2020年,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推动全市20%医院的数字化改造。到2022年,产业规模达300亿元,初步打造形成一批结构清晰、内容完整的健康医疗数据库资源。到2025年,产业规模达到440亿元,培育或引进5家数字医疗龙头企业,实现全市70%以上医院的数字化改造。
(4)数字文旅。
——加强数字内容供给。以内容为核心,加快应用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服务和管理。加速以网络游戏为代表的数字内容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优秀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引导产业集聚发展。鼓励网络文学、网络视频和网络音乐等数字内容的创作。开发混合显示娱乐、智能家庭娱乐等新兴数字内容消费品。依托馆藏文化资源开发数字文化产品,促进优质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加快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和文化馆等文化场馆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建设数字内容平台。加快数字内容资源平台和数字内容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培育引进数字内容生产企业,打造若干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数字内容产业园区。积极探索利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对数字内容确权、定价和交易跟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数字内容创新活力。(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推动数字旅游快速发展。加快文旅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智慧旅游发展,为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游客等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依托合肥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加快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研学旅游基地的数字化升级改造。鼓励国内外数字旅游龙头企业来合肥发展,推动本地骨干旅游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做大做强,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数字旅游企业。(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到2020年,完成1-2家4A级及以上景区实现数字化升级。到2022年,完成2-5家4A级及以上景区实现数字化升级,打造1-2个数字内容平台。到2025年,完成全部4A级及以上景区数字化升级,打造5个以上数字内容平台,推动数字内容的共享和应用。
(5)其他服务业。
——推动数字电商高质量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完善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园区的载体功能、孵化能力和辐射能力,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以中国(合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一核三区”等线下园区建设为发展载体,依托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合肥数字电商品牌影响力。积极探索“电商产业园+物流产业园”融合发展新模式,进一步发挥服务电子商务新经济和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发展跨境电商,推动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形成跨境电商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探索数字化养老服务模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产品,广泛应用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领域,促进传统养老服务向信息化、数字化转型。支持市级养老服务云平台建设,打通各类养老服务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形成市级养老服务大数据中心。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文旅服务、家政餐饮服务等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为老人提供“一站式”养老大数据信息服务。支持各类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开发和应用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数字化养老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依托“平台+产业+社会化”的产业数字化模式,打造养老服务新模式和新业态,围绕养老数字基础设施、养老数据中心、养老产业地图及辅助决策平台建设,为养老产业提供“一站式”大数据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经信局)
——推广数字社区服务。提高市内社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安装可视对讲、安保监控、红外探测、电子巡更等安全技防设备。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通过铺设各类物联设备,构建城市物联感知体系,拓展智慧停车、智能门禁、智慧商圈、智慧社交、智能水表等便民应用,打造集社区服务咨询、家庭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特殊群体服务、教育服务、社区商圈服务、政务服务为一体的便民服务生活圈。搭建合肥数字社区平台,通过网页、手机APP、市民热线、数字电视、社区工作站等多种渠道,整合小区物业、社区政务、商业机构等信息资源,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数字化综合服务。在市内不同类型小区打造数字社区试点示范,重点开展家庭物联网应用示范,通过移动终端实现远程家电的集中管控,水、电、气远程抄表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预警,实现家电、手机、健康指标、安全监控的全屏互动和全面互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数据资源局)
到2020年,打造4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累计培育10家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完成合肥市数字养老O2O服务平台和数字社区平台搭建,形成8至10个示范性样板社区。到2022年,打造5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培育15家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1-3个活跃的数字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到2025年,打造6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培育20家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3-5个良性活跃的数字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数字社区全面覆盖城区及各县城关镇,全面建成宜居便捷普惠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市数据资源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重大事项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依托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具体事项的监督执行,督促全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市发改委重点加强重大项目统筹建设,加紧布局建设一批数字经济重大创新平台和产业集群(基地),引导扶持量子信息、区块链等新兴产业发展;市科技局重点引导科研力量推动核心数字技术突破;市经信局重点聚焦智能智造和工业互联网,培育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电等新模式新产品,做好工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市投资促进局重点加大数字经济招商力度,促进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落地;市财政局重点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研究设立数字经济专项资金;市数据资源局重点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同时做好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提升5G等数字基础设施水平,培育大数据产业,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核心驱动和基础支撑;其它相关部门重点做好本行业本领域数字化融合提升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
积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在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市场主体培育、数字技术创新、数字经济产业创新试验区建设等方面增加政策投入。要完善数字经济政策实施保障措施,制定完善政策实施细则,明确政策实施部门。强化政策导向,引导政策由结构性倾斜向支持关键环节的功能性政策为主、兼顾结构性政策的转变。加强对政策的宣传推广,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三)集聚数字人才。
实施数字经济精英人才引进计划,加大数字经济精英人才引进及培养力度,集聚国内外优秀的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和团队来肥发展。依托合肥国际人才城,建设融通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专业人才信息资源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打造高层次国际人才的招引窗口。依托合肥本地高校资源,鼓励本地高校培养的数字经济人才留在合肥发展。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制定企业大学计划,建设联合学院、联合实验室、联合项目、假期集训营、实习基地、创新赛事等人才培养内容。加大数字经济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数字经济人才实训基地。
(四)优化营商环境。
完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环境,坚持“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原则,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质量,提高数字经济发展软实力。简化涉企行政审批事项,降低数字经济新业态企业设立门槛。制定数据资源和数字产业化相关技术标准,完善数字经济相关的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共享、交易等制度规范,构建数据资源高效配置的制度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强数字技术核心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建立数字产融对接平台,构建产融合作中介服务体系,加强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完善信用平台功能,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估体系,解决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
(五)深化开放合作。
加强长三角城市群区域合作与交流。深化长三角数字经济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数字经济带动技术、资本、人才等生产资料的汇聚,推进区域数字一体化发展。深化与国际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积极推进世界知名企业在合肥设立区域总部或研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发挥合肥作为节点城市优势,与拉美、东南亚等一带一路地区和国家加强科技合作。加强与德国、美国、英国等国在友好城市框架内数字经济领域的深入合作,促进人才培养、技术交流、商贸流通等多领域的开放合作。
(六)加强监测评估。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提升监测评估能力,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各相关部门每年要对规划中本行业本领域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尤其是主要预期性指标和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市数据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全面评估规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