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5-29
发文字号:
合政办〔2024〕13号
发文机关: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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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合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秘〔2024〕9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重点行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和老旧农机、文教卫生等四大领域设备更新以及回收循环利用、标准引领提升、产品供给升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大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营造有利于设备更新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领域设备更新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


——坚持标准引领、产业提质。贯彻实施技术、质量、能耗、排放等标准,依法依规引导企业淘汰落后设备、使用先进设备,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坚持科技赋能、创新应用。支持高校、新型研发机构与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卡脖子”难题,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数字赋能,推动硬件设备更新,注重软件系统迭代升级和创新应用。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行业设备更新行动。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高端化升级、数字化转型、节能降碳、安全生产等为重要方向,聚焦化工、建材、电力、机械、电子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持续提升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本质安全水平。


1.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升级。聚焦重点产业,“一业一策”制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方案,更新换代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探索建立技术改造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引进一批专业化设备更新改造服务商。到2027年,每年滚动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300个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开发区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以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实施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鼓励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培育省级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150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行动。对标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水平,推动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逐步退出,以能效标杆水平为目标,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支持电力、建材、化工、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更新升级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依法依规淘汰落后设备。到2027年,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强化“一企一策”节能降碳诊断结果运用,推动实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明确施工图、路线表,逐步实现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到2027年,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大安全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推动安全应急监测预警、消防系统与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个体防护装备等升级改造与配备。开展化工等行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升级改造,更新煤气化炉、反应器(釜)、精馏塔、机泵、换热器、储罐等设备,到2027年,力争实现老旧生产装置更新50%。妥善化解老旧装置工艺风险大、设备故障率高等安全风险,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行动。围绕新型城镇化,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境、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1.推进住宅电梯报废更新和改造加装。集中组织开展老旧住宅电梯摸排行动,加快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推动自安装检验合格之日起达到或超过15年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到2027年,累计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老旧住宅电梯500台以上。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加装电梯800台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和管网更新改造。持续开展城市管网排查行动,对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支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升级改造。到2027年,完成老旧污水管网改造300公里,新建或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52万吨/日。支持防洪、排涝、自来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到2027年,改造12个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市水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迭代升级,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重要点位,配套建设物联智能感知防护设备,构建覆盖全面的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提高城市安全韧性。持续推进“雪亮工程”“智能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升级。到2027年,实现城市新建或改建的视频监控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80%。(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环境设施升级改造。严格落实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治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焚烧处理设施、危废处置设施、含氟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等提标改造。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新增和更新环卫车辆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化工园区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扩建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2个。深入推进高新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建设,鼓励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打造绿色发展示范区。(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和建筑节能改造。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分类推进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到2027年,累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56个以上。聚焦外墙、门窗等外围护结构以及空调、热泵等供热制冷设备,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住宅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新建建筑设计、施工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行动。围绕交通和农业行业提质升级,以老旧公交车辆、船舶、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以及低端设备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升级等为重要方向,分类推进交通运输设备和农业机械更新,加快打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和现代农业发展体系。


1.支持道路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推动新能源公交车辆充换电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动达到使用年限的公交车辆按计划更新,力争到2027年,累计更新电动公交车2000辆,主城区城市公交电动化比例达到100%,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90%以上。对公交站点基础设施进行公交地铁两网融合改造,推动城市公交信息化改造,提升公交智能化水平。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到2027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船舶设备报废更新。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大力支持船舶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提升。推进岸电设施更新改造,鼓励建设新能源动力船舶配套基础设施,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到2027年,100%淘汰法定到龄老旧船舶。(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3.推进老旧农机更新升级。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结合农业生产需要,扎实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到2027年,累计更新农机5万台套,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0%。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推进粮食等农产品生产、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设施设备绿色化、智能化、信息化更新改造,推广应用绿色、智能、复式、高效的农机粮机装备。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3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行动。围绕社会事业提质增效,聚焦先进科研设备、教学基础设施、文化旅游设备、高端医疗装备、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等领域,以信息化、智能化等为重点方向,分类推进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全面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1.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深入实施市属高校省级高峰培育学科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更新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的先进设备。推动市属高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提质,严格落实学科专业教学科研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加强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加快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实训基地设备更新升级,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围绕中小学教学装备配备、数字化转型、校园安全等方面开展设备更新升级,谋划实施数字化校园、午休环境提升等工程,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到2027年,高等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超过国家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要求,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不低于10%;中职学校生均仪器设备值达到省优秀(A类)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要求。(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文旅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旅游景区转型提质,推进游乐设备等更新提升,加强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应用,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支持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博物馆、非遗馆、图书馆、广播电视台等演艺设备更新,积极推动剧院数字化改造,持续提升高质量文旅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支持4K/8K超高清、AI大模型、智慧广电、虚拟技术等装备替代更新,推动音视频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化旅游设备更新累计投资20亿元。(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3.推动医疗领域设备更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学检验、消毒供应、微创手术类等老旧设备更新,推动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先进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医疗机构老旧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持续提高两至三人间病房比例,完善无障碍化设施,到2027年,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支持全市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统筹规划建设,推动医疗机构智能化改造和信息化基础设施更新升级,逐步实现医院间信息互联互通,提供互联网诊疗、远程医疗等多样化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五)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快建设回收网点、中转站和综合分拣中心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到2027年,建成规范回收网点2000个、中转站16个、综合分拣中心4个,实现主城区全覆盖。优化废旧家电、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推广上门回收服务模式。鼓励回收企业与公共机构、生产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完善废旧产品、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形成规范有序回收利用产业链条。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废旧物资线上交易平台发展,开展“一键上门”回收试点,加强资源回收全流程信息化监管。(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合理规划布局二手车交易登记服务站,支持二手车流通主体品牌化、连锁化经营,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到2027年,二手车交易量达到27万辆以上。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支持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推进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集聚区建设,吸引优质再制造企业来肥落户,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围绕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开展高价值零部件再制造。探索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到2027年,再制造企业数量达35家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加强再生资源利用技术研发,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和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目录,实现重点领域技术突破。依托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等园区,统筹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区域性交易中心等,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聚集化、规模化发展。支持建设一批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推进废动力电池、废钢铁、废旧家电、报废汽车、退役风电光伏组件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到2027年,培育再生资源行业龙头企业6家。(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标准引领提升行动。


1.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贯彻实施国家产品设备能耗、排放、安全、技术等相关标准要求,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加快提高节能指标和市场准入门槛。严格落实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提质增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标准牵引提升作用,支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聚焦重点领域,完善创新产品迭代机制,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应用,及时推出一批具备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率、可回收等特点的高质量设施设备。(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标准衔接互认。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等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并在碳足迹核算等领域提出国际标准提案。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重点产品设备标准“领跑者”,参与建立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认证体系。组织开展与欧盟、“一带一路”等重点海外市场标准对比分析,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电池、光伏等优势产品走出国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产品供给升级行动。


1.增加优质产品供给。抢抓大规模设备更新战略机遇,加强重点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供给能力。围绕工业领域,依托国家级战新产业集群,增加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等行业企业优质服务和产品供给。聚焦“双碳”目标,加快实施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工程,提升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等领域先进技术和产品供给能力。围绕建筑领域,加快推动城市生命线“合肥模式”向全国推广应用,推出一批面向城市防灾减灾、交通、电力的高可靠终端智能产品。围绕交通领域,加大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汽车以及高性能、可回收动力电池等产品研发生产力度,更好满足市场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产品供需对接。充分发挥我市制造业优势,鼓励企业抢抓机遇、立足特色、扩大生产,遴选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合肥品牌产品,形成“合肥制造”两优清单,推动更多先进设备、优质产品、创新技术服务全国大市场。依托相关平台,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场景对接、供需对接活动,发挥行业商会、协会作用,运用好新媒体、电商等渠道,拓展对接合作平台,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成立合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承担各项日常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项目谋划会商协调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各领域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财金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积极争取数字化转型、城市更新等省级专项资金,用好用足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等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积极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研究设立市级设备更新专项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给予1%的年度贷款贴息支持,单个项目贴息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组织召开融资对接会,强化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有融资需求的设备更新重点项目,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要素保障。加强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推广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建立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机制,项目审批部门、要素保障部门要提前介入、交叉作业,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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