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依法治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公布,第289号、第310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对省级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