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0-12
发文字号:
沪经信技〔2024〕718号
发文机关: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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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海关关于印发《上海市第32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推进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根据《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22〕3号)和《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沪经信技〔2022〕145号)等文件规定,经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以及开展专家评审和综合评估,认定上海联影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101家企业的技术中心为第32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现将有关名单印发给你们。


附件:上海市第32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上海市第32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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