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1988-06-09
发文字号:
国发〔1988〕36号
发文机关: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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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审批外资企业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审批外资企业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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