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主管部门,长白山管委会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主管部门,梅河口市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实施好2024年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省商务厅等6部门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实施方案 .docx
吉林省商务厅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