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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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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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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外贸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动态调整为四类出口企业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对全市外贸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动态调整为四类出口企业名单进行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外贸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动态调整为四类出口企业的公告-1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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