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2-12-31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12〕68号
发文机关: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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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有关市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逐项制订工作计划,抓紧出台配套政策,认真组织实施。涉及多部门的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其他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省科技厅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跟踪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31日


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2〕20号),现提出如下任务分工:


一、“十二五”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具有安徽特色区域创新体系的主要目标


1.全社会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2.2%。(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国防科工办等参加)


2.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1.5%。(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等参加)


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8%。(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等参加)


4.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统计局等参加)


5.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4件。(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等参加)


6.每万人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43人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等参加)


7.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省科协牵头,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


8.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6%。(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等参加)


9.大中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60%。(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等参加)


10.高新技术企业数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的比例达到15%。(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国税局等参加)


二、建设具有安徽特色区域创新体系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11.培育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培育20个百亿元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参加)


12.完善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参加)


13.鼓励大中型企业设立高水平的研发机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参加)


14.支持原创性和战略高技术成果研发人员组建经济实体。(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参加)


15.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省国资委牵头,省财政厅等参加)


(二)强化自主创新载体建设。


16.重点推进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力争将先进技术研究院创建成为人才一流、科研一流、管理一流的新型国家研究机构。(合肥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参加)


17.努力将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园区,合肥、芜湖、蚌埠、马鞍山慈湖4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值翻一番以上。(合肥、芜湖、蚌埠、马鞍山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参加)


18.加快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防科工办、省科协等参加)


(三)强化产学研用一体建设。


19.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组建新型产学研用实体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探索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办等参加)


20.加快建设若干一流科研机构,力争一批战略高技术成果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参加)


21.加快建设若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一批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大学,促进一批优势学科达到国内领先和世界一流水平,推进一批原始创新成果转化。(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参加)


22.开展军地联合科研攻关和科技创新合作,支持建设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基地和转移平台。(省国防科工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参加)


(四)加快合芜蚌试验区建设带动全省科技创新。


23.加快推进国家赋予的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重大政策试点。(省财政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工商局及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等参加)


24.全面落实与中关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推动中关村等区域的企业、人才、成果落户合芜蚌试验区。(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牵头,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参加)


25.加快面向全省的科技创新服务与共享平台建设。(合肥市政府、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参加)


26.推进合芜蚌试验区人才特区建设,加快实施“611人才行动”。(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等参加)


(五)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科技创新。


27.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30%左右,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突破1万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参加)


28.针对市场前景广阔的战略高技术成果转化及市场推广应用,制定专项扶持政策,引导创新要素、创新企业快速聚集。(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防科工办等参加)


(六)加快完善科技促进农业发展机制。


29.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省农委、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参加)


30.加强农业科技研发。(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农委、省气象局等参加)


31.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省农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参加)


32.加强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省农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气象局等参加)


(七)健全科技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机制。


33.推进人口健康、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密切关联领域的科技创新。(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农委、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科协、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参加)


34.促进公益性民生科技研发和应用推广。(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农委、省国防工办、省科协等参加)


35.加快以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为主体的产业化载体建设。(合肥市政府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等参加)


三、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宏观科技管理改革。


36.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省市县与企业共同投入、共同整合创新资源的机制。(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等参加)


37.建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调查和监测评估机制。(省统计局牵头,省科技厅等参加)


(二)推进人才管理制度改革。


38.建立健全鼓励科技人才柔性流动的政策体系,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交流。培育引进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突破2000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科协等参加)


39.探索有利于创新人才发挥作用的分配方式,完善科技人员收入分配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参加)


40.支持35岁以下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主持科技项目。(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参加)


(三)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41.构建全省科技条件平台。制定实施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评价和监督奖惩办法。(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科协等参加)


42.建立财政资金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查重机制和联合评议机制。(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参加)


(四)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改革。


43.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和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等参加)


44.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公平竞争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科技项目评价机制。(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等参加)


(五)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


45.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加强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综合绩效评价。(省财政厅牵头,省科技厅等参加)


46.完善科研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省财政厅牵头,省科技厅等参加)


(六)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


47.建立省科技报告制度。(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等参加)


48.探索开展科技项目标准化评价和重大成果产出导向科技评价。(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等参加)


(七)推进科技奖励制度改革。


49.建立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机制。(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参加)


50.完善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园区和合芜蚌试验区创新人才奖励办法。(省科技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等参加)


四、营造良好环境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科技创新法规和政策。


51.贯彻《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相关法规,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政策措施。(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国资委、省法制办等参加)


(二)加快推进科技金融融合。


52.积极开展合芜蚌试验区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参加)


53.支持合肥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非上市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安徽证监局等参加)


(三)加强科技对外开放与合作。


54.鼓励企业和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外包业务,到境外设立研发机构。(省商务厅牵头,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等参加)


55.支持国际学术组织、跨国公司和国外研发机构在我省建立研发分支机构。(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牵头,省有关部门参加)


56.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合作示范园区等建设。(省科技厅牵头,省有关部门参加)


(四)强化知识产权工作。


57.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关键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分析和预警机制。(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等参加)


58.完善知识产权指标考核办法,将专利指标作为科技奖励评审的重要因素,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创新型企业等认定、评审、复审的必要条件。(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等参加)


59.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省科技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等参加)


(五)加强科技道德和创新文化建设。


60.建立健全科研活动行为准则和规范。(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科协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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