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8日
安徽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安徽省未来五年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方向、重大任务和重要举措,依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开启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 创新形势
“十三五”期间,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党对科技事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坚定下好创新“先手棋”,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创新平台取得新进展,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新成效,创新人才实现新集聚,创新型省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区域创新能力连续10年稳居全国第一方阵。科技创新指标大幅提升。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达883.2亿元、地方财政科技支出370亿元、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5.4件、高新技术企业8559家,分别是2015年的2.05倍、2.5倍、3.6倍、2.7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增幅连续5年保持11%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扩容升级。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等创新主平台相继获批,滨湖科学城建设正在推进,大科学装置集群初步形成,新布局建设省“一室一中心”28家,建成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210家,省重点实验室175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34家。重大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全省53项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墨子号”量子科学实验卫星、“九章”量子计算原型机、柔性可折叠玻璃、动态存储芯片等重大科技成果相继问世。“托珠单抗”治疗方案向全球推广。科技创新人才加速汇聚。在皖院士38人,备案院士工作站62家。在皖8名外国专家入选中国政府“友谊奖”。累计扶持274个省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团队回购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所持股权的机制”等改革举措获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推广。区域创新活力竞相迸发。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和G60科创走廊建设破题推进。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作用明显。建成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家、农业科技园区45家。芜湖、马鞍山等国家创新型城市,宁国、界首、巢湖等创新型县(市)获批建设。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20余项支持科技创新法规政策颁布实施,逐步构建了技术和产业、金融和资本、平台和企业、制度和政策创新支撑体系。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当前,我国已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必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从国际看,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科学研究范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学科交叉融合不断发展,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从国内看,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科技创新在扩大内需、产业链强链补链中发挥更大作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改善生态环境、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科技创新的需求显著增加;对标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我国科技创新还存在较大差距,攻坚和应急所需的战略科技力量还没有形成强有力的体系化布局,具有世界影响的基础研究成果较少,一些关键领域核心技术依然受制于人。从省内看,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定下好创新“先手棋”,系统构建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不断厚筑科技创新势能并更多转化为经济发展新动能;但也存在着科技成果转化通道仍然不畅,“墙内开花墙外香”现象比较普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高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必须坚定创新自信,保持创新定力,把握创新定位,用足用好政策红利,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让更多创新成果在安徽就地转化,为打造“三地一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科技支撑。
第二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坚定下好创新“先手棋”,按照“四个面向”要求,以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为目标,以强化科技创新策源能力为主线,以提升基础研究能力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主攻方向,以自主创新与开放协同双轮驱动,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根本动力,建设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力争在量子信息、核聚变、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等领域取得关键性技术突破,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助力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安徽。
第三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推进自立自强。坚持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四个面向,强化支撑引领。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强研发系统布局,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突出人才优先。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破解科技领域改革难题,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推动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生动局面。
——坚持开放融合,促进协同创新。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深化科技合作,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协同”,提升科技创新治理效能。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基本形成,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数、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等创新主要指标明显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保持全国第一方阵并争先进位,初步建成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创新型省份。
——科技创新能力更大提升。初步探索出一条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新型举国体制的安徽路径,突破一批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在更多领域实现并跑领跑。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8%左右,其中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达8%左右,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80人年,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争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以国家实验室为核心的科技创新攻坚力量梯次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双一流”高校和一流科研院所建设取得显著进展,积极创建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力争总数超过250家。
——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更加高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融合水平显著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力争年均增幅达12%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7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达1.6%左右,培育形成若干世界级新兴产业集群。
——创新协同效能更大提高。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障碍有效破除,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活力充分激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健全,创新治理能力和效率明显提升。
——科技创新生态更加优化。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科技供给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科研诚信监督体系不断完善,激励和支持创新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全省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稳定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到2035年,全省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更加成熟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重大突破,建成高水平科技强省和创新型省份,建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
安徽省“十四五”科技创新主要目标
第二章 打造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
利用国家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滨湖科学城、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新平台,发挥战略科技力量支撑、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建设科技强省、创新安徽。
第一节 (略)
第二节 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批大科学装置,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化、协同化发展,打造国家多学科创新发展支撑平台。推进能源、人工智能、大健康、环境、未来技术、数据空间等研究院建设和运行,打造科技攻坚主阵地、成果转化新高地、产业创新动力源。谋划建设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支持各市依托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各类创新平台,开展科技攻关,承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第三节 聚力建设合肥滨湖科学城
坚持高点定位、融通创新、开放合作、生态人文,促进科技、产业、人才与空间有机耦合,推动体系化科技创新,持续产出丰硕的前瞻性、原创性成果,培育形成更多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提升在全球创新体系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努力打造科研要素集聚、创新创业活跃、生态环境优美、生活服务完善的国际一流科学城。高标准建设量子中心、人工智能小镇、金融小镇、科学岛“科创走廊”、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国际交流区和成果展示区、科技成果交易转化区。依托滨湖国际科学交流中心、滨湖国际会展中心、安徽创新馆等,创设一批国际知名科学品牌活动和高端权威论坛。将“科大硅谷”打造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地的示范工程,到2025年,“科大硅谷”汇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国内外高校院所校友等各类优秀人才超10万名;形成多层次基金体系,基金规模超2000亿元;集聚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创服务机构等超1万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上市公司和独角兽企业50家以上;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成为全国科技体制创新的标杆。
第四节 提升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能级
完善示范区建设领导体制、运行机制和支持政策,争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辐射带动全省创新发展。勇担国家科技计划任务,涌现更多有国际影响的自主创新成果。完善区域创新互助合作机制,支持合肥、芜湖、蚌埠市争取高新区适度扩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等合作共建园区。聚焦产业创新需求,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平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深入推进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双自联动”,面向全球集聚高水平创新载体,推动高校技术转移机制改革、国际化网络建设和军地双向转化。启动建设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到2025年示范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达8000家、技术合同成交额达800亿元、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达100家。
第三章 提升基础研究策源能力
以基础研究十年行动为抓手,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优化基础研究布局,建设基础研究基地,强化基础研究力量,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构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创新体系。
第一节 优化基础研究布局
优化学科专业发展。统筹学科布局,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构筑高质量发展的学科体系。加大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等基础学科的支持力度,力争在若干基础前沿方向取得突破。推动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学科发展,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生物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强化省校和省院联动、省直部门间协同,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提升学科核心竞争力。聚焦量子科学、磁约束核聚变科学、脑科学与类脑科学、生命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材料科学等领域,力争取得若干“从0到1”重大原创性成果。
实施战略性基础研究计划。聚焦信息、材料、制造、健康、现代农业、能源等前沿领域,凝练和解决重大应用领域中的共性和基础科学问题,综合运用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工具和成果为前沿技术发展提供科学供给,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科学支撑。
发挥自然科学基金导向作用。鼓励科学家从真正的科学问题出发认真求证,勇闯无人区,形成更多“从0到1”原创性成果。实施基础研究人才资助体系升级计划,安排省自然科学基金高端人才资助项目,扩大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规模。把省自然科学基金60%以上经费用于支持青年人才。鼓励设区的市、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投入,围绕区域创新和重要产业及行业发展中的迫切需求开展基础研究。
第二节 建设基础研究基地
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进已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强科研条件、高层次人才团队及制度建设,积极纳入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体系。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高校院所、科技领域企业加强方向凝练、资源整合和协同创新,争取纳入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布局,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加强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推进“炎症免疫性疾病”“智能感知材料与技术”等实验室纳入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统筹资源加强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稳定支持,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条件。
打造基础学科研究中心。依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创建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加强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基础学科建设,争取纳入国家“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统筹建设一批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安徽应用数学中心并争取纳入新一轮国家应用数学中心。
升级建设省“一室一中心”。围绕国家和省科技创新发展工作部署,支持“一室一中心”稳定运行和优化升级,坚持高标准、高水平,体现引领性。根据功能定位,明确重点任务和路径,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行业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构建分类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绩效导向,加强考核评估和动态调整,建立并完善与目标定位相适应的内部治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支持探索多种类型的实体化运行模式,集聚多方资源,协同推进,积极发挥“一室一中心”国家创新基地“预备队”和省级创新基地“先锋队”作用。
建设科技前沿研究基地。推动重大科技(教)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前沿科学研究深度融合,建设高速磁悬浮及超导技术创新中心、高端测量仪器交叉研究中心、中国脑计划合肥中心、陶铝新材料研究院等前沿交叉研究平台。
第三节 强化基础研究力量
建设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持续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办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和安徽大学等高校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学科。发展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加大基础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支持力度。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推进新型研发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基础研究发展新模式。推动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安徽科教资源的融合,引进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来皖设立分支机构,建立研发中心。支持高校积极建设专业学院,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未来技术学院,安徽大学建设未来学院。鼓励社会力量单独设立或联合设立非营利性高水平研究机构开展基础研究。
鼓励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联合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组织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能源互联网联合基金项目,提升企业面向产业发展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的动力和能力。支持企业牵头组织实施有明确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项目,牵头或参与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投入开展实质性合作,共同解决制约发展的科学技术问题。
壮大高水平基础研究人才队伍。稳定支持一批帅才型科学家组建团队开展长期研究,打造战略科技人才队伍。发扬潜心研究精神,注重重点领域应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加大对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力度,持续培育基础研究后备人才。稳定高水平实验技术人才队伍,探索符合实验技术人才及其岗位特点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第四章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围绕制约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聚焦十大新兴产业、乡村振兴战略、人民生活品质提升,不断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能力,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第一节 实施十大新兴产业为主攻方向的关键技术攻关行动
强化科技支撑和应用示范,深入推进十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等方面实现突破。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
提升十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数字创意、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绿色食品、生命健康、智能家电、新材料、人工智能等十大新兴产业领域,充分发挥我省创新优势,构建技术支撑体系,增强十大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十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为构建新兴产业集聚地筑势赋能。组建十大新兴产业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
提高高新技术创新能力。围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以需求为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凝练筛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大技术研发攻关力度,提高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在集成电路领域开展自主可控高端芯片设计技术、先进封装技术、集成电路材料与装备、先进存储技术等方面研究,在新型显示领域发展核心材料、装备等技术,在新能源领域重点研发可控核聚变,制氢、储氢及运输等技术,在智能制造装备与机器人领域优先支持发展具有深度感知、智能决策和自动执行功能的高档数控机床等技术。
第二节 实施科技支撑乡村振兴行动
创新驱动乡村全面振兴。实施乡村振兴科技项目,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转型升级一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探索“产园一体”“园镇一体”等发展模式。加强农(林)综合站、农技推广示范基地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星创天地”等创新载体建设,探索发展“一站一盟一中心”“片区联动”“产村融合”“能人带动”等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逐步实现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行政村全覆盖。争创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创建一批省级创新型县(市),推动“100+N”开放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为我省乡村振兴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农林畜禽水产育种与提质增效。利用分子育种、基因编辑等现代新型育种方法,开展农作物、畜禽、水产品品种更新换代,构建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大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开展规模化健康养殖技术及设施装备的研发、示范推广应用,重点强化动物重大疫病诊断与综合防控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加强化肥农药减施增效、土壤生态修复、病虫害防治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着力提升土壤健康保育和治理修复能力。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建设,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发掘与开发。
绿色食品与质量安全。创制符合膳食模式、健康要求的新业态产品,推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纳米技术、新材料技术与传统加工制造技术交叉融合,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聚焦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品质检测技术,加强农产品及其制品的质量、品质的检测设备研发以及标准研究与应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平台建设,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营养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智慧农业与现代农机。围绕农业传感器与机器人核心部件研发和应用、农业大数据获取与开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人工智能在农业大数据与信息化方面的推广应用。推进智慧农场、植物工厂、智慧村镇、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等集成示范。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加强大功率发动机、农机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技术攻关,提高智能控制、导航、通信等技术在农机装备产品中应用水平,支持高端智能、丘陵山区、智能分选等农机装备研发与制造,推动农机设备智能化发展。
第三节 实施科技支撑人民生活品质提升行动
支撑“健康安徽”建设。完善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聚焦病原检测、疾病流行监测与预警、快速诊断、临床救治等关键技术,加大对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研发攻关支持力度。支持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建设,推动新安医学传承创新发展,着力提升我省重大慢性疾病、肿瘤和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水平以及危重症救治能力。提高人口质量和生殖健康水平。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主动健康管理、以青少年近视防控为重点的青少年健康促进、智慧养老的创新发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支撑“平安安徽”建设。提升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件的主动应对和保障能力,构建精准、智慧的公共安全防护体系,推进社会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实施科技强警计划等,开展风险评估与监测预警、警情研判与快速响应、决策指挥与协同处置、案件侦查与打击犯罪、立体防控与社会服务等关键技术以及智能安防、智能警务装备的研发,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优化创新平台布局,重点围绕社会安全、城镇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安全、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关键领域部署优先发展任务,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以主动防控方式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力推动公共安全领域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
支撑“绿色安徽”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方向,发挥科技创新支撑生态环境改善、污染治理和绿色产业发展作用,组织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开展基于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的环境监测与污染治理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工业“三废”与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技术研究。推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水资源、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加大新技术在城市治理、绿色生态建筑、体育文旅、文物保护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不断提升城镇功能品质、建筑产业能级。
第四节 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能力提升行动
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机制。围绕我省战略发展重大需求,构建省市联动、多部门协同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格局。依托国家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技术创新平台,打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新型举国体制“试验田”。扩容升级科技创新“攻尖”计划。聚焦十大新兴产业,瞄准“卡链”“断链”产品和技术,在量子信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型显示等领域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综合采取揭榜挂帅、定向委托、公开竞争、稳定支持等方式,构建多元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支持体系。推动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紧密合作,以财政补助、股权投资等多元化方式,支持我省高校院所和企业承担实施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科技项目。
组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平台。积极创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加强省级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梯次衔接和协同合作,高质量推进一批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完善考核评价,加强动态管理,激发创新动力活力和提高效率,提升全省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水平和整体效能。组建省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整合创新资源,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聚焦重点领域,优化布局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发挥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有效整合区域科技资源,通过开放仪器设备与研究基地,共享科学数据、科技文献和科技服务,促进科技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共享利用。
第五章 提升“多链协同”创新生态效能
统筹推进创新主体、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产业创新一体化布局,构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等“多链协同”创新生态,提升创新要素配置效能。
第一节 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实施更大力度的创新人才招引政策,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奋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才中心。拓展引才引智渠道,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促进市场化引进人才工作。加大引才引智机构激励,扩容升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扶持计划。对顶尖人才引进“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探索提供专业实验室定制、科研项目定向扶持服务。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加强长三角人才互动交流、互派干部任职挂职,支持沪苏浙人才来皖开展短期研究、“带班指导”。争取从部属高校特别是沪苏浙高校选派更多优秀高层次人才到我省高校担任校长、副校长、学院院长、执行院长、学科带头人等。力争到2025年,扶持在皖创新创业的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数达到400个。
强化人才培养培育。紧扣发展大局,培育造就高素质战略人才队伍,大力培育战略“帅才”、产业“英才”、青年“俊才”、制造“匠才”。全面升级人才计划,实施院士及后备人才等战略科学家培养计划,加大本土科技人才海外培养力度,集聚一批院士、科学家,培养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培育一大批“江淮杰出工匠”。
完善人才服务机制。深入落实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计划、“万名博士后聚江准”行动计划等人才计划。建立让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的保障机制,强化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科研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实行更加开放和便利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完善海外人才在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推动构建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扩大“江淮优才卡”实施范围。
第二节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国有企业在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定实施科技企业家创新领导力专项提升计划,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创新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制定机制,鼓励各级科技部门深度对接科技企业家。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等共建区域性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支持企业推进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融合。
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发展。推动企业牵头整合集聚创新资源,形成跨区域、大协作、高强度的创新基地,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培育和扶持一批科技领军企业,鼓励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
促进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发展。实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标投标等方面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支持科研要素和创新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共享,鼓励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使用。实施“百企领军”“千企竞发”等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企业。
第三节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建设更高质量的成果源头供给体系。突出市场需求、产业发展、产品竞争,扩容升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扩大优质科技成果供给。引导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高校院所,聚焦重点领域开展重大关键技术定向研究,形成一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可直接转化的科技成果。借助省外科创优势资源,推动研发在外、转化在皖“创新飞地”建设。
建设更加活跃的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出台安徽科技大市场系统支持政策,推进形成融合全要素、实现广覆盖、运营一体化、线上线下融合的科技大市场。以打造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为切入点,提升安徽创新馆综合功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开展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职业资格认定试点工作,培育建设高层次的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及相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率先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应用场景示范工程。建立完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机制,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等建设。
建设更高水平的成果孵化落地体系。布局建设一批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大科学装置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择优组织大科学装置衍生科研成果推荐对接、转移转化。着力引导、鼓励全社会多元建设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进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基地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支持科技型领军企业围绕产业共性需求和技术难点,建设特色产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进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服务。
第四节 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支持高新区优化内部管理架构,实行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强化科技创新职能,合理设置内设机构职能。深化“管委会+公司”发展模式创新。探索新型治理模式,支持高新区合法合规扩大区域范围和面积。鼓励合肥、芜湖、蚌埠等国家高新区探索一区多园、共建产业园区等协同发展模式。鼓励以国家高新区为主体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互补的各类开发园区等,打造更多集中连片、协同互补、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依托高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在高新区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相关改革试点政策,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
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加大量子信息、生物制造、先进核能等未来产业技术创新,推动类脑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变革,培育发展一批未来产业。充分发挥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研发领先优势,支持量子科技产业化发展。提高生物基新型仿生材料、基因工程、再生医学等技术研发水平,推动聚乳酸、呋喃聚酯、生物基尼龙等生物制造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进磁约束热核聚变能核心技术研发,推动以小型移动式铅基堆为代表的移动核能技术应用研究及产业化。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超导、等离子体推进、高场强核磁、先进激光、电磁防护等衍生技术转化和工程化,引领带动产业创新发展。
推动区域产业现代化。发挥区域优势,强化产业链上下游补链、延链、强链,推进创新链产业链“双链融合”。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有效支撑合肥市新型显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网络与信息安全,淮北市陶铝新材料和铝基高端金属材料、先进高分子结构材料,亳州市现代中药,宿州市云计算,蚌埠市硅基、生物基新材料及传感谷建设,阜阳市现代医药,淮南市新能源、大数据,滁州市智能家电,六安市高端装备基础零部件,马鞍山市高端数控机床、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芜湖市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现代农机及智慧农业、航空,宣城市核心基础零部件,铜陵市铜基新材料,池州市半导体,安庆市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海工装备、智能专用设备、功能膜,黄山市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全面提升产业基础研究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支持界首、巢湖、宁国市等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围绕区域主导产业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优势产业数字化。大力实施产业赋能行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智慧制造等技术,推动煤炭、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家电、汽车及零部件、电线电缆、纺织服装、医药、轻工食品、绿色包装等优势产业高端化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依托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打造数字科技创新先行区和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推动建设线上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建设合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工程、“皖企登云”提质扩面行动,建设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创新应用试验场、场景实验室。实施“新基建+”行动,推进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引进绿色设备和技术,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速绿色创新升级,促进整体节能减排,实现绿色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
推动科技服务业专业化。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动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强化新技术、新模式、新场景下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发挥省科技创新服务联盟等作用,深化实施科技服务进园区等行动。支持数字技术与科技服务业深度融合,推进服务业“互联网+大数据+科技服务”新模式,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服务。支持优质服务机构、服务平台集聚发展,培养科技服务业专业人才,打造一批集平台、项目、人才、资源于一体的科技服务综合体。
第五节 深化科技金融融合发展
构建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充分运用市场逻辑和资本力量,构建政府性基金、科技信贷、风险投资、上市融资等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壮大科技银行实力,服务产业科技创新。支持省科技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科技型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挂牌)融资。建立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白名单”制度,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白名单”企业集中。
金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充分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作用,推进子基金设立和运营,鼓励省内有条件企业联合发起设立中试孵化母基金。依托省科技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银行+征信+担保”信用贷款新模式,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各市、县(市、区)、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前端延伸。
不断优化科技金融服务环境。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合作,支持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开展外部投贷联动,依法依规适当提高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大力布局发展科技融资租赁、科技保险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支持保险机构拓展科技保险险种范围。支持各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第六章 构建科技开放合作新高地
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贯彻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推进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优化全省区域创新布局,提升科技交流合作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打造科技开放合作新高地。
第一节 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打造高质量发展强劲动力源。深化合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同创,共建世界一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立长三角实验室联动机制,共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进科学数据中心建设。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支持科教资源深度融合,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建设科创与产业融合示范区。有序推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支持合肥、芜湖、宣城市先行先试一批重大创新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参与联动发展。深入谋划共建“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高标准打造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高能级建设各类省际产业合作园区。
构建制度政策改革“试验田”。建立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云”平台,强化科技管理、创新政策协同,推动科技资源“一体化”。探索长三角科技攻关计划指南联合发布、项目承担单位共同组织和经费统筹支持机制。探索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互认机制。提升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效能,支持马鞍山市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试点,不断扩大通用通兑范围。
第二节 形成全省创新协调发展新格局
构建以合肥市为核心、芜湖市和蚌埠市为两翼、各市多点支撑的“一核两翼多点”省域创新布局,大力推进科技振兴皖西、皖北发展,支撑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支持合肥市打造全球重要的原始创新策源中心、创新要素集聚中心、创新成果转化中心、创新交流合作中心。支持芜湖市创建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打造长江经济带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名城。支持蚌埠市打造世界级生物基和硅基制造业中心、建成皖北科技创新和开放发展引领区。支持淮北市打造科技创新引领资源型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区。支持宿州市打造承接高新技术产业转移集聚区。支持阜阳市构建科技成果转化聚集地。支持滁州市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聚高地。支持安庆市建设沿江创新带重点城市、打造新兴产业配套制造中心。支持马鞍山市建设长江生态环境治理科技创新样板区、产业创新智造名城。支持淮南、铜陵、宣城等市高标准建设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支持亳州、六安、黄山、池州市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创建一批省级创新型县(市)。
第三节 提升科技交流合作水平
强化区域创新合作。重点加强与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中部地区、台湾地区等区域科技创新合作交流,提升资源交互、信息共享、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水平。支持国内外强校强院强所来皖建设分支机构,进一步深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战略合作。深化实施科技援疆、援藏、援青等东西部合作工程,提升科技援助水平。
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高质量建设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促进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支持企业“走出去”设立海外研发机构或孵化基地,联合设立国际化研发中心,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落实科技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推动建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聚焦气候、环境、能源和人类健康等领域,优化发展一批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支持我省高校、科研单位积极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鼓励民间科技合作,形成长期、稳定、多元化的沟通交流机制。
第七章 推进科技创新治理改革
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完善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科技监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养,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第一节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科技管理向创新治理转变。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省建设,聚焦企业创新、科研院所创新、科研管理、成果转化、人才激励、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破除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探索新型举国体制下科技创新治理的安徽路径,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坚持“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减少直接干预,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综合运用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模式遴选科研项目团队。围绕行业发展重大需求凝练科研项目,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投入实施,促进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开展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后评价试点。试点推行科研管理“绿色通道”、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财务报销责任告知和信用承诺制、基于信任的科学家负责制等。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科技管理中应用,加强省级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科技决策和咨询制度,构建科研论文和科技信息高端交流平台。
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完善落实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提升科技计划实施绩效为目标,建立符合科研管理规律的科技评价等管理办法体系,推动科研项目由重立项向重项目绩效和标志性成果转变。在项目评价上,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评价制度,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建立非共识科技项目的评价机制。在人才评价上,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支持高等学校、科研事业单位探索试行更灵活的薪酬制度,稳定并强化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科研人员队伍。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修订完善“黄山友谊奖”评选表彰实施细则。
第二节 完善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
构建科技创新法规体系。修订完善《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落实《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不断调整优化与科技创新相关法规。加大科技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推进科技创新法律法规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法治对科技创新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健全科技创新政策支撑体系。研究出台系列支持建设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政策。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储备和动态调整,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支撑体系,打造“政策链条”或“政策组合”,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建设高水平智库,服务科技创新重大决策。完善重大科技创新政策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政策合规审查机制。
第三节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科技监督
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和惩治并重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建立科技创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科技计划全过程科研诚信管理,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格局。建立承担项目的单位和科技人员科研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记载事项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奖励的依据。加大科研诚信教育,坚持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增强科研活动各类主体的诚信意识,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营造诚实守信、求真务实的科研氛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完善科技监督体制。出台科技监督主体责任、绩效评价等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构建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打造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大监管网络。优化科技监督运行机制,完善决策、执行、监督、评估有效衔接体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权力制约与监督。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科技监督协调机制,开展联合调查、联合惩戒,建立共享平台,推进结果互认。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加强对科技活动的日常监督,将科技监督纳入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形成闭环管理。推进科技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第四节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服务机构加强合作,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科技创新,在主要技术领域形成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形成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监督,健全预警防范与快速维权机制,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构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平台,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益。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使用、处置、收益权管理改革,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订单式”科技创新,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依法依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建立知识产权评估市场化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开发运用,构建知识产权金融支撑体系,更好服务创新创造。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深度融合。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探索建立商标密集型产业园区,推动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提升“皖美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创建高品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为科技创新提供高质量服务。
第五节 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养
深入实施新时代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开展省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系列活动,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中学生英才计划、高校科学营、百名专家乡村学堂讲科普等活动,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等活动,推动将科学素质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将创新思维培养纳入青少年各阶段教育。
深化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打造安徽科普特色品牌,把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打造成为国内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的重要平台,会同沪苏浙科协成立长三角科技志愿服务联盟,创新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建设科普信息化和科普人才队伍,加强科普人才教育培训,深入推进省级学会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开展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和省科普示范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创建工作。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充分尊重科研活动特点和规律,以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尽职免责为导向,建立改革创新试错容错纠错机制,完善鼓励科技创新自由探索和颠覆性创新免责制度,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创新创业积极性。积极培育创新文化,加大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活动、优秀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典型事迹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造、追求卓越、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
第八章 健全规划组织实施机制
坚持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各地、各部门协同推进规划实施机制,落实重大任务,凝聚各方力量,加大科技投入,优化资源配置,突出目标考核和评估监测,共同推进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保障
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根本遵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工作部署,完善科技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部省、省市、部门会商沟通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创新合力。加强市县科技工作特别是县级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优良作风,打造忠诚、担当、专业、务实、守正的高素质专业化科技管理队伍。
第二节 完善实施机制
强化规划实施与财政预算衔接协调机制,建立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科技投入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激励、财政引导、绩效考核等手段,推动地方、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投入。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实施“拨改投”“资金变基金”,鼓励各地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准备金、创新券制度试点,强化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战略性和公益性研究的稳定支持。做好科技保密工作,防范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尊重科学、崇尚创新、追求卓越的浓厚氛围,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环境。
第三节 强化考核评估
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提升科技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优化考核指标和督查内容,把科技创新规划主要目标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重大督查任务事项。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省内外科技发展趋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对规划指标、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及时、动态调整优化。完善科技创新规划实施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机制,完善科技报告和创新调查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中央驻皖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