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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7-12-2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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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境外国有资产安全,近日,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中央企业境外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防范境外投资经营风险,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的整体安全和保值增值,直接关系到国家“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实施。要加强企业集团层面对境外廉洁风险的统一管控,明确境外廉洁风险的管控体制,完善境外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境外投资决策中的廉洁风险研判,以科技化、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增强境外廉洁风险防控的实时性与有效性。要加强境外单位对廉洁风险的内部防控,落实境外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规范境外单位的权力运行,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措施。要加强对境外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把境外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政治关、廉洁关,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洁教育,建立健全境外人员管理监督制度。要推动监督力量向境外延伸,加强监督部门的协同协作,形成境外廉洁风险防控的监督合力。要加强境外单位纪检组织建设,明确境外纪检监督的重点和手段,加大对境外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意见》指出,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境外廉洁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廉洁风险防控贯穿于境外党建工作、投资经营的全过程,以坚强有力的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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