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1-10
发文字号:
黑市监规〔2023〕2号
发文机关: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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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单(试行)》已经省局第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黑市监规〔2021〕5号)同时废止。


附件: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单(试行)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单(试行)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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