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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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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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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3年的综合所得什么时间进行汇算清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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