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工代赈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多采用以工代赈等机制,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实施,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增收致富。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加大以工代赈力度,扩大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
二、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发改振兴〔2021〕1852号)要求,切实通过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进一步为我省群众特别是农民工、脱贫人口等规模性提供务工岗位,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支持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创造幸福生活,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安徽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三、文件起草过程
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发改振兴〔2021〕1852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精神和委领导批示要求,以工代赈处研究起草了《实施细则》初稿。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召开全国以工代赈工作视频推进会,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以工代赈工作重点和任务,根据会议精神,对照其他省份经验做法,在前期研究起草的基础上,对《实施细则》初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近日,又书面征求了有以工代赈任务的市、县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和委内有关处室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实施细则(送审稿)》。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印发《安徽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四、工作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省已累计安排以工代赈资金98687万元,带动地方资金24724万元。支持贫困地区实施了一大批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激发内生动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四五”以来,以工代赈政策逐步实现了从专项扶贫政策向兼具就业促进、基本建设、应急救灾、收入分配、区域发展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帮扶政策的转型升级,这为《安徽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出台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工作目标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谋划和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时,深刻认识到以工代赈是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务工技能的一项重要政策手段。要完整准确全面认识以工代赈政策本质,深刻把握“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狠抓项目务工组织、谋划储备、组织实施、规范提升等各项工作。
六、主要内容
《安徽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共27条。其中:
第1条是阐述以工代赈内涵及《实施细则》制定依据;
第2—6条明确以工代赈资金来源及使用、实施范围、建设领域等事项;
第7—8条明确以工代赈项目谋划事项;
第9—23条明确以工代赈组织实施事项,包含完善项目前期手续、编制可研报告、项目申报、项目组织实施等内容;
第24—26条明确以工代赈督查评估事项;
第27条是解释条款。
七、创新举措
为确保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流程化,《安徽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附加了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12月印发的十个要件参考模板,进一步规范群众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公告公示、竣工验收和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确保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进行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时真正做到制度化、流程化。
八、保障措施
一、聚焦群众就业,狠抓项目务工组织。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牢固树立“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鲜明导向,定期组织开展当地群众务工需求摸底调查,摸清有就近务工需求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分布及规模,找准适合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的乡村。指导乡镇和村委会广泛宣传以工代赈政策,摸底排查当地农村劳动力数量(含弱劳力、半劳力)、群众务工技能、就近务工意愿、村级劳务合作社及施工队等情况并登记造册。
二、聚焦赈济功能,狠抓项目谋划储备。根据群众务工需求,科学谋划以工代赈项目,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分级建立以工代赈项目储备清单,优先储备、重点支持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多、政府组织群众务工能力强、综合效益好的项目。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年度储备申报项目前置性审查,从源头上提高项目储备质量。
三、聚焦带动增收,狠抓项目组织实施。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以工代赈项目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项目业主单位优化项目组织实施方式,鼓励支持项目业主单位选择不招标方式;加强督导检查,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扎实做好群众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项目公示公告、项目竣工验收和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项目抽查检查。
四、聚焦工作成效,狠抓项目规范提升。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指导项目业主单位用好《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参考模板》,确保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流程化。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复制借鉴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试点示范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公益性岗位开发,鼓励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分红,进一步丰富以工代赈赈济功能。
五、聚焦队伍建设,狠抓项目支撑保障。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履行以工代赈主体责任,配齐配强以工代赈工作专职干部;建立以工代赈工作人员轮训制度,每年分期分批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打造一支懂政策懂业务、能干事会干事的以工代赈工作队伍。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建立健全以工代赈沟通协调机制,强化政策指导、检查督导和宣传引导。
解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处
联系电话:0551—62602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