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7-04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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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安徽省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安徽省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皖发改投资规〔2023〕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及起草过程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落实全省‘新春第一会”精神持续深化“一改两为”要求实施方案》部署,为加强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益,研究起草了《办法》。


二、总体考虑


围绕中央也算内投资项目谋划储备、前期推进、审核申报、分解下达、实施监管全过程,固化已有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全流程管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七章,共34条。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比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做法,建立由投资处牵头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评督处牵头事中事后监管、业务处室具体负责的纵横联动机制。


第二章为项目谋划储备,突出“提前”。精准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投向、申报要求,分地区分专项组织提前开展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推进,于每年三季度开展储备项目集中审核、四季度开展前期工作集中攻坚,并明确原则上“非储不报”,将项目储备入库作为申报的硬性要求。


第三章为项目审核申报,突出“提质”。重申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明确各级发改部门分级审核和委内审核要求,并将申报项目合规情况纳入省对各市业务评价体系,避免“带病上报”。


第四章为投资计划分解下达,突出“提速”。固化“251”分解下达机制【即对国家下达到项目的,收文后2个工作日内直接转发;国家切块(打捆)下达的,5-7个工作日内提出分解建议方案,经委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后1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除外)下达】,开展投资计划直接下达县(市、区),并对市县转发时间提出明确要求,推动资金快速直达项目。


第五章为项目实施监管,突出“提效”。通过在线监测、现场核查、内部监督等方式,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并由省市县三级定期开展实地抽查,在对本级项目年度抽查全覆盖的同时,明确对行政区域内项目年度抽查比例要求。建立健全月度调度、定期通报、问题发现、整改复核、项目调整、绩效评价、年度复盘等工作机制,推动项目尽快建成投用、资金尽快发挥效益。


第六章为惩戒问责,突出“提标”。结合审计、巡视巡察等发现的问题,加强对项目实施监管、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奖优罚劣,严肃对发展改革部门、项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问责。


第七章为附则。明确涉密项目管理要求,以及《办法》解释权和施行日期。


四、政策亮点


一是体现全流程管理。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谋划储备、前期推进、审核申报、分解下达、实施监管全过程,固化已有经验做法,加强与既有相关规定衔接,建立健全全流程管理长效机制。二是体现新做法。创新新形势下项目管理方法,率先压缩投资计划分解下达时间并直接下达县区,率先开展省、市、县分级实地抽查,率先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内部监督。三是体现全覆盖。在全口径谋划推进、调度、通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各级发改部门责任,明确对本级项目年度实地抽查全覆盖,并将项目纳入各级政府重点项目调度。四是体现高质量。提前开展前期工作攻坚,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强化市县申报项目合规性评价,保证申报质量;线上调度与现场核查相结合,问题发现与整改复核相结合,绩效评价与后续安排相结合,保证项目实施质量。


解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  


联系电话:0551-6260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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