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26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11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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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年终结转期间暂停办理业务的通告

根据社保基金管理相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年终结转、对账工作,贵州省税务局决定在社会保险费年终结转期间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2024年1月1日0:00至2024年1月3日24:00,税务机关暂停办理全省所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所有缴费渠道同时暂停服务。


二、注意事项


(一)请缴费人合理安排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等事项办理时间,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二)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时间截止至2024年2月29日,请缴费人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如有疑问,请关注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或通过0851-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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