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响应能力,做好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