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6-30
发文字号:
建标〔2022〕53号
发文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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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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