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22
发文字号:
建村〔2022〕81号
发文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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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应急管理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民政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能源局:


现将《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组织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能源局

2022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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