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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2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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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1.业务概述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前置条件


(1)正常登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


(2)存在企业所得税税种。


3.办理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1

4.操作步骤


(1)步骤1:主界面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2

(2)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不能修改。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3

(3)步骤3:提交


确认无误,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4

(4)步骤4:提交成功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跳出提示“保存成功!”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5

(5)步骤5: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可“查看”或“作废”申请,或对办理事件进行“评价”等。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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