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2-06
发文字号:
珠财〔2023〕25号
发文机关:
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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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进一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进一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反映。


特此通知。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6日


附件:珠海市进一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doc珠海市进一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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