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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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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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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一般纳税人已将数电票用于申报抵扣,按照《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部分,应如何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已将数电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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