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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5-07-2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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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的解读

该文解读的主体文件已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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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解读的主体文件已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自2015年1月以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在全国稳妥、有序地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四种发票(纸质发票)都已纳入升级版系统管理。


为保证电子发票系统与升级版系统的平滑衔接,助力“便民办税 春风行动”和促进“营改增”的实施,我们制定了升级版系统与电子发票系统对接的数据规范。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主要内容为数据接口规范,接口规范分两种。第一种适用于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开具电子发票的纳税人,仅包含发票开具接口。第二种适用于开票量大、使用税控开票服务器的纳税人,包含登记信息查询、发票库存查询、发票开具和发票查询四个接口。税控开票服务器是指大容量、高性能的税控装置。


三、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票软件升级要求


使用本数据接口规范的纳税人,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和税控发票开票软件(税控盘版)须升级为V2.0.04,使用方法请参见随软件安装包一同发布的配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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