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2-1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收藏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修改《关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的公告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对《关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进行了修订,废止了《关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第四条。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全文废止,废止了原第一条至第三条有关营业税的相应条款。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