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 号)要求,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正式启动。因部分省份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完成联网认证等工作,提出延长联网认证时间的建议。经报请中国残联同意,决定将2022年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延长至11月30日,请各地做好相关工作。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