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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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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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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应当按照什么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一条(三)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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