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66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12批)予以公告。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66批).doc
2.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12批).doc
链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12批)车型主要参数.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