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