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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0-27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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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核对2021年度亩产税收值的通知

各位纳税人:


现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的亩产税收值及相关土地面积公布如下,如您发现相关数据有误,请在三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局并修改。数据为不参与工业绩效评定和服务绩效评定的企业,但不包括石化、电力、邮电通信、烟草、银行、保险、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等行业。


亩产税收值=应纳税收总额/(自用和出租土地面积/666.7)


联系电话:83603540、89973414


附件:经开区2021年度亩产税收信息表.xlsx经开区2021年度亩产税收信息表.xlsx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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