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8-16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177.企业缓缴社保费需履行什么手续?

答:《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5号)规定,符合缓缴条件的困难单位,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通过参保地社会保险网上办事系统或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提交亏损当月《利润表》(无法提供的,可提交承诺书,表样见附件2)、缓缴三项社保费申请表(表样见附件3)等材料,社保经办机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符合条件的新参保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初步认定不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经变更行业类型或企业划型后符合缓缴条件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