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现在是月报还是季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调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预缴期限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4号)规定,对取得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统一调整为季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