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6-3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已经享受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的优惠是否还能享受疫情减免政策?

问:小规模纳税人已经享受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的优惠是否还能享受疫情减免政策?


答:可以享受。根据《宁波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执行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财政发〔2020〕420号):一、政策支持范围及口径(四)纳税人已依法享受除困难减免外的其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性优惠的,可叠加享受本条前三项的困难减免政策。纳税人同时符合不同条件的困难减免政策的,可择一从高享受。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