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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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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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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软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继续执行吗?

问:软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继续执行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三、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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