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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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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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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日咨询热点(2021年4月6日)

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按季申报为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是超过部分缴纳增值税还是全额纳税?


答: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按季申报为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有一笔暂未开具发票的应税收入,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当期增值税时,第一步需要填写“开票信息/销售额”,请问该笔未开票收入应填写在哪里?


答:小规模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若当期出现未开票应税收入,填写“开票信息/销售额”信息时将对应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开具其他发票及未开票销售额”栏次即可。


3、小规模纳税人时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成为一般纳税人后能不能做进项抵扣?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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