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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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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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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问:申报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时,还需要注意的问题?

问:申报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时,还需要注意的问题?


答: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4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第2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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