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可以选择微信方式确认吗?
答: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与2019年度汇算相比,2020年度汇算确认扩充了电子方式,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