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5-28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日咨询热点(2021年5月27日)

1、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年报)申报期限截止到什么时候?


答: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年报)报送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您可打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在纳税服务—办税日历栏目下查看2021年申报纳税日历。


2、哪些纳税人需要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答:满足下列任意一个条件的纳税人暂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一)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


(三)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


(四)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


其他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按照相应会计规定范围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3、在电子税务局申报财务报表后发现数据有误该怎么办?可以网上更正吗?


答:若您在电子税务局申报财务报表后发现数据有误,可以通过如下路径进行更正:【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报表报送】选择相应财务会计制度模块,选择相应所属期重新填报。同一类型财务报表再次申报系统会自动覆盖之前的数据。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