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给予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优惠政策
根据2011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海关给予平潭以下三项优惠政策措施。
第一项是创新通关制度和措施,即:按照既有利于平潭开发和人员、货物、交通运输工具进出方便,又有利于加强查验监管的原则,实施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管理模式。第二是实施优惠税收政策,除了研究制定平潭综合实验区《“一线”不予免税或保税货物清单》和《“二线”不予退税货物清单》外,对区内生产性企业加工生产的产品出区内销,企业可采取“选择性征税”的办法,即可按照产品出区状态或折算成料件申报征税。第三,在平潭设立出境开放口岸的前提下,按现行有关规定设立口岸离境免税店。参照现行大嶝对台小商品交易市场模式,支持在平潭设立一个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8月1日起实行,游客每天可在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购买6000元免税商品。
海关对平潭地区“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管理模式。
“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分线管理模式,是国家总结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惠政策赋予平潭的特殊、优惠的区域性政策。目前全国仅平潭和珠海横琴新区实施该模式。
所谓一线、二线,就是平潭与境外之间的口岸设定为“一线”管理,而平潭与我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简称为区外)连接的通道设定为“二线管理”。“一线”具有口岸功能,所有进境的保税货物采取备案管理,关税征管和贸易管制措施实行从优措施。“二线”具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目前一期建设将海峡大桥平潭端作为二线的界线,以此界定区内和区外。“人货分离、分类管理”,则是对进出区的货物、人员、交通工具实行通道式管理,海关管住该管的对象,实行区别化管理,实现有效监管、高效运作的管理要求。
分线管理模式赋予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更加灵活的贸易管制政策。《办法》规定,进口货物在“二线”执行贸易管制政策;出口货物在“一线”执行贸易管制政策。这与目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论进出口货物原则上均在二线执行贸易管制政策有很大的突破,使得平潭贸易管制措施更灵活、更便利。
该模式是海关适应平潭关于两岸交流合作和两岸共同家园建设的需求,应对保税加工、保税服务等业态发展进行的探索和创新。
平潭主要享受的“免、保、退、选”四大税收优惠政策。
平潭主要享受“免、保、退、选”四大税收优惠政策:“免税”和“保税”是指从境外进入平潭与生产有关的货物,不属于《一线不予免税货物清单》或《一线不予保税货物清单》所列商品的,就可以实行备案管理,享受免税或保税政策,其中两份《清单》(参阅财政部网站“财关税【2013】62号文”);“退税”是指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由区外入岛,即可享受出口退税;“选”就是选择性征税。
选择性征税的概念及对企业的优惠。
《国务院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的批复》提出了选择性征税概念,即:“对设在平潭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可以根据企业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政策。
此项政策赋予企业选择关税计税的权利,即哪一种算的税款低,企业就可以选择哪一种缴纳关税。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国家规定,增值税、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企业不能选择,一律按货物报验状态征收。
在平潭对台小商品市场购买免税商品的具体规定。
答:平潭岛内居民和游客凭身份证进入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后,每人每天可以购买6000元免税商品,包括粮油食品、土产畜产、纺织服装、工艺品、轻工业品和医药类等6大类,其中粮油食品类包括粮油制品、食用动物及其产品、食用植物及其产品、水产品、食品制成品。土产畜产类包括茶叶、咖啡、可可、香调料及香料油、山货、畜产品、烟类。纺织服装包括纺织品、丝织品、服装。工艺品类包括陶瓷、地毯及装饰挂毯、工艺品。轻工业品类包括家用电器、箱包及鞋帽、文体用品、日用五金器皿、钟表、家具、日用杂品、纸品。医药品类包括中成药、药酒。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商品有购买数额限制,例如雪茄烟每人每天500克以内免税,酒精度在12度及以上的酒类商品每人每天2000毫升以内免税,咖啡每人每天5公斤以内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