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5-16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3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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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3号(关于修改《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附件的公告)

《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2000年4月3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2号公布)已经《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署令第238号)修改并公布,现对该办法所规定的文书进行发布,文书样式见附件。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施封通知书.doc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施封通知书.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启封通知书.doc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启封通知书.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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