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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5-17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6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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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6号(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对海关行业标准《海关信息化术语》进行了修订(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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