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国家税务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6〕2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号)的要求,现取消印花税票代售许可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