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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0-24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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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操作手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夯实增值税管理基础,创新增值税发票管理方式,提升发票管理服务质效,优化征退衔接,税务总局开发完成了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发票系统2.0版按照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以数据整合为基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税收管控为目标,构筑领用有记录、流转有监控、事中有阻断、治理有反馈的管理闭环,实现发票信息采集从“平面化”向“立体化”的拓展升级,完成增值税管理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跨越,为防范和打击发票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营造规范公平的税收经济秩序,提供更加强大有力的支撑。发票系统2.0版涵盖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数字证书系统、统一受理平台等业务系统。


其中“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分为企业版和税局版,它实现了统一渠道、统一界面、统一登录的“网上一窗式”体验,在整合原有系统的基础上确保功能界面的人性化、个性化及友好美观。不但对当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还可以对退税、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勾选确认,且实现了与现有扫描认证数据的自动互联互通。


为了使广大纳税人对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的操作、管理有全面的了解,更快的掌握本系统,特编写本手册。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实际,继续优化完善已有业务功能,竭力为您提供更为便捷的办税体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如何使用,这份操作指引请收藏。


一、系统简介


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是所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愿使用,将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用途及进行相关信息查询的系统。


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在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形成功能更加完善、界面更加友好的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和税务局版。企业版功能模块包括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发票下载和企业档案信息等。税务局版功能模块包括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企业档案信息、成品油消费税管理、配置管理和审核管理等。


纳税人若无可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或是其他问题,无法登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即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由具有相关权限的税务人员登录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税务局版为其办理相关事宜。


二、功能优化简述


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新增功能及优化之处为: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操作、抵扣勾选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效抵扣税额或不抵扣、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和查询、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注销勾选、发票下载、风险管控(含风险纳税人、黑名单企业、违法违章信息、走逃失联企业、异常扣税)。


(一)所有发票均需确认抵扣用途后再进行勾选。抵扣用途包括用于申报抵扣或不抵扣、用于出口退税和代办退税,三种用途相互独立、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此外,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勾选为用于申报抵扣,可根据需要在确认之前撤销勾选,重新确认抵扣用途再进行勾选,并自行勾选在合适的税款所属期。


具体地,在“发票(批量)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模块勾选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勾选时支持修改有效抵扣税额;在“发票不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不抵扣勾选”模块对不用于申报的发票进行勾选,要特别注意的是发票一旦进行“不抵扣勾选”在以后期间就不能再进行抵扣勾选,需谨慎操作;在“发票退税(批量)勾选”模块勾选用于申报退税的发票;在“发票(批量)代办退税勾选”模块勾选用于申报代办退税的发票。


(二)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操作。抵扣勾选整体流程为:勾选可抵扣发票、申请统计、查询统计表、确认签名,以上步骤完成后即可进行申报。


(三)注销勾选。当纳税人在完成当期税款所属期申报后(例如当前月份为10月,当期税款所属期为9月),允许对下一税款所属期发票数据的确认(例如当前月份为10月,下一税款所属期为10月),实现下一税款所属期的注销申报功能。


(四)统计功能中的异常发票清单,是勾选确认后变为异常(含作废、失控、红冲或管理状态非正常)的发票,不能作为有效抵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依据,请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主体业务流程


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面向不同类型纳税人配置不同功能模块,完成不同业务操作。该平台主要用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包括贸易型外贸企业、生产型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简称“外综服企业”)、成品油生产企业、成品油经销企业及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中,外综服企业是指将进出口业务中各个环节的服务整合到一个统一的平台,然后由平台企业投放绐中小外贸企业的企业,其主要服务项目包括融资、通关、退税以及物流、保险等,本质来讲即为“可以退税的代理企业”。


外综服企业可以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中完成抵扣、退税、代办退税发票的勾选、确认业务;外贸企业可以在平台完成抵扣、退税发票的勾选、确认业务;生产企业和非出口退税企业可以在平台完成抵扣发票的勾选、确认业务。如下表所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可登录该平台,但功能模块主要为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仅成品油企业)、发票下载和档案信息维护,不可进行相关发票勾选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操作手册-1

注意事项:对于扫描认证的发票,在本平台中需要确认用途。默认勾选为抵扣用途,企业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在确认之前撤销勾选,并自行勾选在合适的税款所属期。


(一)发票抵扣(不抵扣)勾选操作流程


操作员可在“抵扣勾选”模块中,使用“发票抵扣勾选”、“发票批量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抵扣勾选”功能勾选用于申报的发票,勾选时支持修改有效抵扣税额;使用“发票不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不抵扣勾选”功能,对不用于申报的发票进行勾选;在申报期内使用“抵扣勾选统计”功能进行抵扣申请,并在抵扣申请处理完成后对抵扣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完成签名确认后填写申报表进行申报;每个属期内支持多次勾选、撤销勾选、申请统计、撤销统计、签名确认、撤销签名(未完成申报之前)等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操作手册-2

(二)退税勾选操作流程


操作员可在“退税勾选”模块中,使用“发票退税勾选”、“发票退税批量勾选”功能勾选用于申报退税的发票;使用“退税确认勾选”功能对勾选为退税的发票进行确认,确认后将不可撤销;使用“退税勾选统计”功能查询所属月份内勾选为退税的发票的汇总统计表;对于退税勾选、确认的操作期为自然月,按照自然月进行退税勾选统计(准实时),每个自然月内支持多次勾选、撤销勾选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操作手册-3

(三)代办退税勾选操作流程


操作员可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中,使用“发票代办退税勾选”、“发票批量代办退税勾选”功能勾选用于申报代办退税的发票;代办退税勾选即确认,且不可撤销;对于代办退税勾选的操作期为自然月,按照自然月进行代办退税勾选统计(准实时),每个自然月内支持多次勾选操作。


(四)成品油消费税管理


(1)成品油经销企业


A.海关缴款书录入


成品油经销企业可通过此模块将已取得的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相关信息,录入至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每张缴款书仅能“提交”一次,且提交之后不可修改,提交成功的缴款书,如需要做为开票购进数据,需要在“购进数据选择”中进行选择提交。


B.购进数据选择


成品油经销企业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成品油发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进行选择确认,采集成品油油品数量,实现购进油品录入的功能,为开具增值税成品油发票提供库存。开具的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应不大于所勾选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信息中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C.油品调拨


此功能是成品油经销企业总公司特有功能,实现按照分公司、油品类别两个维度进行油品的调拨功能,调拨功能基于获取进项成品油发票的油品数量来调拨,总公司需要库存也需要调拨。同时,调拨只能由总公司调拨给分公司,分公司不能实现回退。


(2)成品油生产企业


A.消费税工作台


操作员可以通过消费税工作台查看当年或之前年度内各月成品油消费税进项发票的认证情况(含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缴款书)。对于误申报的成品油税款所属期,只要符合条件,可以进行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还可以查看关于回退功能的相关帮助信息。根据每月勾选确认的操作情况在工作台区域会有三种颜色来标识不同的业务状态:橙色表示该月份已过期,只可查询不能进行操作。蓝色表示该月为当前正在处理的税款所属期,可进行勾选和确认操作。灰色表示该月份为当前月以后的月份,不能进行勾选、确认等操作。


B.海关缴款书录入


成品油生产企业可通过此模块将已取得的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相关信息,录入至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每张缴款书仅能“提交”一次,且提交之后不可修改,提交成功的缴款书,完成录入后在“成品油发票认证”菜单下进行勾选提交。


C.成品油发票认证


该功能成品油生产企业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成品油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进行选择确认。查询后系统自动返回相关的查询结果信息,操作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缴款书进行勾选操作,为完成消费税的申报做好前期进项数据准备。


四、客户端环境


本平台支持Windows 7、Windows 8、Windows 10及以上操作系统;


纳税人必须配置IE8及以上IE版本浏览器;纳税人在使用本平台前,需根据操作手册要求安装相关的控件及驱动(盘、安全控件和税务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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