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3-19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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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关于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等办公场所搬迁的公告

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服务质量,自2020年3月30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所等将搬迁至新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布龙路和梅龙路交汇处锦绣鸿都大厦3-10楼),原址停止对外办公。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原址:深圳市龙华区和平路364号


自助办税区原址:深圳市龙华区人民路4201号税务大楼


新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布龙路和梅龙路交汇处锦绣鸿都大厦3楼


邮政编码:518131


电话:0755-28059173


二、第二税务所


原址:深圳市龙华区和平路364号


新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布龙路和梅龙路交汇处锦绣鸿都大厦5楼


邮政编码:518131


电话:0755-27638552


三、原和平路办公区(深圳市龙华区和平路364号)其他内设机构一并搬迁至新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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