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情况,依据上级税务机关批复精神,为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后跨区域稽查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跨区域稽查局管辖范围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杭州市滨江区、萧山区、钱塘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邮政编码:311215。
二、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负责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1008号C座、D座,邮政编码:311100。
三、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负责杭州市上城区、拱墅区、临平区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办公地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号,邮政编码:31000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