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不动产交易办税便利化,按照房屋交易“一窗办理、即办即取”的要求,现就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存量房交易涉税业务范围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自2020年6月28日起,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的西永微电园(“文旅城”项目除外)、曾家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的存量房交易涉税业务(含单位纳税人和自然人)由国家税务总局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负责办理。增量房和土地交易涉税业务维持现有征管方式不变。
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存量房交易涉税业务办理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凤苑路14号C区3号楼2层(金凤佳园公租房C区)。
本公告自2020年6月28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0年6月25日